(獨媒報導)多個建制團體聯合向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發公開信,要求校方管理層於下月的常務會議上商討配合《港區國安法》措施。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中大校董會成員麥美娟指,根據《港區國安法》,大學需要推行國安教育。愛國護港團結力量召集人張永松則批評學校管理層未有以身作則提出國安知識,更斥中大學生「有樣學樣,冇樣就學段校長」,要求建立管理層問責制度,為校園違法行為負責。
麥美娟倡大學教國家安全:唔需要搞平衡
麥美娟指學校有需要教懂學生何謂守法意識,例如遵守出示學生證的校規。她強調《港區國安法》第10條列明學校應該推行國安教育,當中並未豁免大學。她續指,大學教師應該展示風骨,承擔國安教育的責任:「唔需要(與學術自由等價值)搞平衡,守法意識唔需要平衡」。
獨媒記者問及是否需要將國家安全教育列入大學必修科目時,麥美娟未有回應。民眾聯席總幹事林勁放則「遊花園」回應,指希望由立法會監督學校有否落實國安教育,以及由公眾及媒體壓力確保學校履行國安教育。
要求大學為違法行為負責 批學生「有樣學樣,冇樣就學段校長」
愛國護港團結力量召集人張永松則提倡建立學校管理層問責制度,要求學校管理層為校園內的違法事件負責。他又批評管理層未有以身作則,向同學提出國安知識,更斥中大學生「有樣學樣,冇樣就學段校長」。
月前有3名非中大學生於11月19日的中大畢業生遊行中,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記者問及校方如何監控非中大人士,新民黨李梓敬稱校方看到任何人於校園內進行違法行為,都需要邀請警方入內執法,「睇唔到任何理由允許外校人士入個校園犯法」。
張永松補充指,學校不可能不知道有違法事情發生。他以中大畢業生遊行為例,指管理層無法處理違法事件就代表有問題,又批評校方更允許去年大三罷期間「校園淪陷」3日,強調中大管理層需為事件負責,社會亦需要「齊心將中大撥亂反正」。
公開信聯署團體包括愛國護港團結力量、香港高等教育校友聯會、雲浮同鄉總會、專上教育校友聯席、校友關注港大聯席、港大反黑毒組、香港科技普及協會、 一世界文化協會、華夏正心坊、救救孩子組織及慈航護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