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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添4K攝錄機加強舉證能力 稱會即時燒碟儲存

警添4K攝錄機加強舉證能力 稱會即時燒碟儲存

(獨媒報導)監警會今日召開會議,警方在會上交代軍裝警員使用隨身數碼攝錄機的情況,並指於今年10月1日已為防暴警察添置更高規格的數碼動態攝錄機,希望防止惡意失實指控,以及提高向法庭舉證的能力。多名委員支持做法,更要求警員恆常攝錄執勤行動。有委員追問影片的儲存系統是否屬警方單獨管理的雲端系統,支援科署理總警司余偉傑回應:「我哋會即刻燒落隻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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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科署理總警司余偉傑

委員追問影片儲存系統 警方:即刻燒碟

支援科署理總警司余偉傑指,軍裝警員在2013年起已配置隨身數碼攝錄機,目的是紀錄事件細節及提高執法透明度,強調使用有正面評價,「絕大部同事都相當、相當支持使用隨身攝錄機」。他續稱,警方現時有一萬部隨身攝錄機,並在2018年引入第二代無記憶卡,可直接上傳至電腦,以及支持低光拍攝的1080p解析度攝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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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偉傑指影片如不需用作呈堂證供,正常情況存檔限期為31天,「我哋唔係掉落server,係有另一套媒體」。有委員追問該儲存系統是否由警方單獨管理的雲端系統,余才回應:「我哋會即刻燒落隻碟。」

防暴增4K攝錄機防失實指控

行動部署理高級警司方志堅則指,警方在今年10月1日已為防暴警察添置數碼動態攝錄機,器材規格包括4K解析度、防水防撞及內置穩定器。他指警察在2006年已使用手提攝錄機,惟經過去年反修例運動後,有需要再增添攝錄器材,並坦言目的是要防止惡意失實指控,以及提高向法庭舉證的能力。他強調當有大型公眾活動發生及破壞公眾安寧活動時,警方才會啟用動態攝錄機,亦有使用指引及一定啟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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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易志明

易志明關心警員唔舒服

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易志明關注器材會否阻礙警員行動,包括警員是否要自行調節攝錄陰暗環境,「頭盔係咪要好緊?警員戴住會唔會唔舒服?」他建議全體警隊均要裝備攝錄機,認為警員在執勤時都會有所檢點,「IPCC可能做少啲」。他又主動詢問警方對引入「辱警罪」的看法。

警評「辱警罪」:有社會共識就配合

警隊監管處處長林曉彤回應,攝錄機是自動運行,警員不需調校任何設定,亦不影響警員頭盔舒適度。他強調現時一萬名軍裝警員出勤時,已全數配備攝錄機。她又指對「辱警罪」持開放態度,指社會上有共識就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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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張華峰

委員撐警恆常攝錄

另一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則大讚警隊攝錄機「好有用」,詢問警方是否只會於大型社會運動使用動態攝錄機,以及啟動時的程序指引,「打架、飲醉酒、抄牌會唔會用?」余偉傑指警員可按事發場面激動程度、影響公眾安寧進行評估,啟用攝錄機,並儘可能在啟動前先給予通知。

秘書長俞官興亦同意警察恆常化使用攝錄機,「make it 好普通嘅嘢,一stop and search就開」。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謝偉銓
副主席、立法會議員謝偉銓

警員可觀看影片但無法自行刪除

委員林定國認為攝錄機是否有效是取決於「幾時開機、幾時閂機」,質疑前線警員只是自行判斷,欠劃一準則。余偉傑強調有攝錄指引,又指警員有一定培訓,強調攝錄目的是協助搜證,認為警員在潛在案件發生時已會啟動攝錄機。

副主席、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詢問警員是否可自行觀看及刪除拍攝片段。余偉傑表示警員在指揮官同意及陪同下,才可即場觀看片段,但無法自行刪除已拍攝的影片,拍攝及觀看的警員亦會有詳細紀錄。

委員彭韻僖則詢問警方如面對禁運及被制裁,將如何處理採購事宜。林曉彤高調指,警方暫時沒有搜購困難,「我哋搜購唔係話邊到有,係邊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