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觀塘樂雅苑在屋苑大維修期間,被居民指出現多個問題,包括業主立案法團私下抽起維修項目、於完工前臨時加插工程、以問卷調查收集居民意向代替開會投票等。居民又指負責監工的顧問將監管承辦商收費的責任推卸至業主身上。有業主稱投訴無門,質疑「點解夾完錢之後,自己變咗則師、工程師、核數師?」表明欲參選下屆法團:「如果幫我哋把關嘅法團出現責任及管理上嘅問題,居民係咪有權去選擇法團呢?」《獨媒》向法團查詢,在截稿前未獲回覆。
【12月13日更新】
樂雅苑大維修工程顧問的余晨理測量師行對《獨媒》澄清,指樂雅苑參與市建局貸款計劃進行大維修工程,維修工程指引列明不能由顧問公司監管收費,而業主提及被抽起的項目,是室內私人洗手盆,不能列入維修合約,認為居民誤解事件。
居民斥法團私下抽起維修項目
2017年起,觀塘樂雅苑屋苑開始收到政府強制驗樓通知書,需進行大維修工程 。樂雅苑居民壹仔指,去年12月的特別居民大會通過進行大維修,其中一項目為外牆塗防水油漆。他指法團其後在沒有通知其他人的情況下,私下將方案抽起,將該筆近六百多萬的費用放入撥備基金。 居民迴響極大,於今年5月時收集5%業主簽名,打算召開業主會議要求法團交代。法團見狀即貼通告,指將於一星期後開會,最終投票結果亦通過項目。
壹仔指,當時曾以電郵等方法向法團查詢,但並沒有得到回覆,後來更被法團指他們為搞事份子,他無奈指:「如果法團無問題嘅,就應該透明度高啲、公開啲資料俾我哋睇,釋除我哋嘅疑慮。」
法團臨時加插工程 以派問卷收集民意代替開會
至七月大維修接近完工時,法團向居民表示需趁棚架仍未拆時臨時加插工程,包括更換消防門、消防窗及維修伸縮縫。法團當時向居民派發問卷,指希望了解其意向,但居民燒豬妹不滿最後法團直接根據問卷結果決定繼續工程,「問卷最初只係話意向,往往最後變咗表決!」她指居民沒有選擇權及知情權,法團透明度亦不足,因問卷是單向形式,「唔代表居民之間互相知道有咩問題」,認為開會才能清楚不同居民面對的情況。
法團並非首次使用問卷作意向調查,最後卻以此為投票結果。今年2月疫情爆發時,居民因衛生問題要求暫停搬渠,後來法團派發問卷稱了解居民意向,但未到截止時卻已公佈結果,指超過八成居民贊成繼續工程。而問卷其中兩個選項,分別為延遲及取消搬渠,均要每月賠償二百多萬予承辦商,惟法團未有解釋賠償原因。
無人監管承辦商收費 管理處、顧問著住戶自行追究
擁有工程知識的居民S先生則不滿今次工程的顧問失去其功用,並不斷卸責。S先生解釋,顧問的角色負責整個工程的監工,包括前期勘察、招標、回標分析等,因屋苑是向市建局借錢進行大維修,故必須有顧問。他指2018年承辦商指會將渠由廁所搬出外牆,並設樣辦予居民參閱,又稱若洗手盆等為原裝,則「包裝、包拆」。惟其後法團突然修改樣辦,並舉行閉門會議通過修改。
工程開始後,有業主反映修改後引致積水。居民致電顧問及管理處查詢時,對方卻指應聯絡承辦商。居民不滿各方把責任推卸給承辦商,遂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開會。在5月28日的諮詢大會上,只有顧問一方出現,承辦商與法團沒有影蹤。當時顧問指修改並非由他們決定,而是承辦商,又指法團已經投票通過。
直至8月,工程已完成九成以上,法團主席、顧問及法團律師才出現在業主大會。有居民質疑修改屬業戶私人設施,有否得到業主的同意,但未獲回覆。亦有居民詢問由誰批核修改和下令承辦商進行工程,惟顧問及法團主席均稱沒有批核過,設計是由承辦商負責。法團律師稱這屬工程失誤,問題在於承辦商,著住戶自行追究承辦商。居民後來翻看法團七月的會議記錄,記錄卻指在9名法團委員中,有7人贊成修改。
居民認為承辦商不但未能處理當下問題,更巧立名目收取費用,例如原本「包裝、包拆」的設施,被承辦商以曾改裝為由,拒絕免費進行工程。壹仔稱當時致電顧問,得到的回覆是免費,於是他著顧問清楚告知承辦商,但承辦商到家中施工時,卻指要收費達二千多元,承辦商更指沒有收到顧問通知。
S先生批評,沒有人監管承辦商的收費標準是嚴重問題,顧問、管理處及法團均以「屬於私人收費項目」為由而不干涉,他質疑:「大維修牽涉私人項目時,點解無統一界定收費呢?」
居民睇唔過眼 參選盼踢走現屆法團
種種問題累積激發居民們決定參選下屆法團。S先生指:「發生咁多事唔係針對人,但如果幫我哋把關嘅法團出現責任及管理上嘅問題,居民係咪應該有權去作出選擇法團呢?」
壹仔指現時是「有冤無路訴」,「到底點樣可以再行多一步?唯一行動就係靠民意」。他們有時會在屋苑擺街站,希望向居民解釋情況,引起他們關注,但屋苑算是「老人邨」,不少長者會避開他們,甚至大鬧。儘管面對困難,但壹仔表示:「我哋係唔會怕架!用時間同佢哋鬥磨!」而他們都是因為見屋企出現不同問題,難以再忍受,所以決定站出來,「如果唔係,我仲係屋企打緊機!」
記者曾就事件向樂雅苑業主立案法團查詢事件,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12月13日更新】
樂雅苑大維修工程顧問的余晨理測量師行對《獨媒》澄清,因樂雅苑是參與市建局貸款計劃進行大維修工程,市建局有維修工程指引列明當牽涉到私人維修項目時,並不能由顧問公司監管收費。
余晨理測量師行又稱,業主所提出承建商額外收費,是有關室內私人洗手盆,不能夠將項目納入在大廈維修工程合約中,因為每個業主室內設計也不同,而且是屬於個人的工程,亦不能夠透過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通過室內私人工程。余晨理測量師行又指居民誤解事件,指他們曾發公開信件作解釋,惟居民可能會認為:「俾咗6萬幾蚊,點解唔包?」
由居民提供的一份今年5月「大維修諮詢會重要問題」信件可見,余晨理測量師行曾指出,有關洗手間內的洗手盤屬於私人潔具,承辦商承諾包裝包拆,但擔心洗手盤在拆卸期間破裂,因此要求業主先簽署同意書。他們又指,任何在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承辦商有責任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