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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打破港鐵玻璃幕門認入屋犯法罪 被告父稱子有精神病紀錄 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兩男打破港鐵玻璃幕門認入屋犯法罪 被告父稱子有精神病紀錄 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獨媒報導)去年重陽節,市民悼念8.31太子站事件及抗議《禁蒙面法》,多個港鐵站遭大肆破壞,港鐵一度暫停全綫服務。兩名年輕男子凌晨進入將軍澳站打破14道月台玻璃幕門,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今(11日)原本在區域法院判刑,但首被告盧智聰表示希望將判刑押後,因已聘請新律師及將申請法援。盧的父親其後向法官提出兒子有精神病的記錄,他指學校班主任曾表示兒子會獨自在操場自言自語,兒子曾向社工求助,並轉介至聯合醫院精神科。父親又指有保留兒子自去年8月起的藥袋,而他得知兒子在案發當日並沒有服精神科藥物。法官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以索取盧的精神科醫生報告。

侍應盧智聰(21歲)及無業男林俊(24歲)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指兩人伙同犯罪,在去年10月8日非法入侵港鐵將軍澳站,意圖非法損壞該建築物及站內任何東西。

首被告盧智聰今指已解僱現時的代表律師,並已聘請新的代表律師,及將申請法援,但該代表律師現時仍在英國,因此希望法官能將案件押後。盧自行求情時表示,經歷兩星期還押,期間多次反省,知道自己犯下嚴重錯誤,而合理的刑罰絕對應該。

法官練錦鴻問盧,上次求情時稱自己為表達意見將玻璃門打破,但在感化官報告中卻指入站只想看次被告作破壞,並無任何政治目的,故他為何認罪,盧稱因當時港鐵站已關閉,故知道自己入去當刻已屬犯法。練官再指即使他沒有作破壞行為,但與次被告有共同目的入站,他亦需為對方的行為負責,盧表示明白及仍選擇認罪。

盧的父親其後向練官提出兒子有精神病的記錄,他指本月1日感化官到其家中表示要索取其子的學校成績表,因此他到兒子的中小學索取文件,並在昨日成功取得。他指學校班主任曾表示兒子會獨自一人在操場自言自語,兒子曾向社工求助,並轉介至聯合醫院精神科。父親又指有保留兒子自去年8月起的藥袋,而他得知兒子在案發當日並沒有服用精神科藥物。練官質疑為何父親早前一直未有提供資料,他指因兒子不想被標籤成精神病人。

練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以索取盧智聰的精神科醫生報告。

案件編號:DCCC 23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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