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7月1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當日脫下面罩發表抗爭宣言的《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以及另一男子范俊文,遭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兩人缺席6月、8月及10月的聆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其中范俊文上月被警方截查及拘捕後,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加控暴動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他保釋候訊。惟律政司不服批出保釋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法官彭寶琴今(9日)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批准范繼續保釋,但須接受更嚴苛的保釋條件。
文員范俊文(28歲)現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一項暴動罪。上月30日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范以一萬元保釋,父親另以一萬元作人事擔保,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禁足案發地點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律政司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要求法庭撤銷范的擔保,下令還柙候訊。法官彭寶琴最終准許范繼續保釋,但須新增多一名人事擔保人,報到次數增加至每周3次,以及遵守每晚11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
范的案件於明天再訊,律政司屆時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案件編號:ESS46509/2019、ESCC2559/2020、HCCP7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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