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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消防處未有法律代表 須押後一周 官斥:律政司應考慮急切性安排

【周梓樂死因研訊】消防處未有法律代表 須押後一周 官斥:律政司應考慮急切性安排

(獨媒報導)科大學生周梓樂於去年11月將軍澳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下,4天後不治。死因研訊今(8日)踏入第16天,上周消防處被列有利害關係人士,惟至今仍未安排到法律代表。代表消防處的消防總部區長張傲天指,與律政司商討後需更多時間找法律代表,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不滿斥:「我唔可以俾無限時間你,搵律師好難咩?」,又斥:「律政司應該考慮到急切性俾律師,唔可以要幾耐就俾幾耐,你呢個唔係負責任嘅陳詞!」最後張表示需時一星期。另外,高官指須重新傳召2名救護員作供,他亦看畢所有警方一早已索取的廣明苑外圍閉路電視,同時發現停車場除有35支閉路電視鏡頭外,另有4支固定鏡頭,分別位於地下及停車場二樓後樓梯。高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4日)。

早前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主動要求翻看廣明苑閉路電視,發現拍攝到疑為周梓樂的黑影從停車場墮下,另外亦發現有一段片涉及接載周梓樂的救護車A344到場及離開的時間,而該時間與救護員的證供不符。因此高官將消防處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並已去信消防處處長,問及他們是否需要法律代表。

官指律政司應考慮急切性:唔可以俾無限時間你

今早警方代表律師熊健民指,他原接到指示代表消防處,惟昨午消防處指此安排不妥當,要求找獨立法律代表。代表消防處的消防總部區長張傲天則指,與律政司商討後需要更多時間找法律代表,惟高官不滿斥:「我唔可以俾無限時間你,搵律師好難咩?你哋一直坐喺度聽,可以俾到指示,一兩天就足夠啦!」

張續指律政司未能安排,高官又斥:「律政司應該考慮到急切性俾律師,唔可以要幾耐就俾幾耐,你呢個唔係負責任嘅陳詞!」張在休庭期間向律師司索取指示後,表示需要一星期時間找法律代表及了解案情。

高官則指,家屬代表律師鄭淑儀於原定完結的12月18日後有其他高等法院案件要處理,鄭指由於疫情關係該案仍在商討最新安排。

停車場另發現4支鏡頭 部份位於二樓後樓梯

高官指須重新傳召2名救護員再作供。他又指,在今日開庭前看過所有廣明苑外圍的閉路電視,而這些閉路電視警方在調查時一早已索取。高官指停車場除了有35支閉路電視鏡頭外,亦有4支固定鏡頭,分別有2支位於地下,另外2支則位於停車場二樓後樓梯。另外在尚德商場外亦有2支鏡頭面向唐明街,但拍不到停車場。

官指若再押後不理想

高官原打算今日在庭上播放片段,並正式完成所有證供,但按現時進展可能下星期仍未能完結,因此需考慮是否繼續案件或押後。惟高官同時表示,有陪審團的案件若押後不理想,可能令陪審團遺忘證供。

最後,高官批准消防處用一星期找法律代表及了解案情,並於下周一(14日)再開庭。他指3星期以來的證供不算短,若押後一星期時間尚算合理,但他明言「我當然希望可以繼續,做到完為止」。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