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界認為政府要長者及殘疾人士院舍職員實施強制檢測,是沒有足夠理據的。觀乎政府過往的防疫策略,既沒有及早堵截源頭,適時封關或強制商務簽證的人進行檢測,也沒有嚴正處理公然違限聚令的社交群組(跳舞群組),更沒有考慮強制行業員工進行檢測所帶來的勞資糾紛,這是等同將一個炸彈拋予資方承擔。
因此,社福界就政府要求院舍員工進行強制檢測有下列聲明:
1)院舍員工被強制檢測毫無數據支持
羅致光倉卒推行強制檢測,院舍成為高危群組的理據不足。他突然趁機強制院舍員工進行檢測,但又非從數據上反映院舍已成為高危群組,實在有協助政府推全民強制檢測之嫌。
截至2020年10月19日,衞生署共錄得135宗院友確診個案(安老院佔102宗,殘疾人士院舍佔33宗);以及40宗院舍員工確診個案(安老院佔24宗,殘疾人士院舍佔16宗);當中私人院舍共有128名院友及員工確診,包括慈雲山港泰護老中心 (46人)、屯門康和護老中心黃金分院 (40人)、大埔康和護老中心 (1人)、元朗護老院 (1人)、深水埗敬福護理院 (20人)、殘疾人士院舍「國寶之家」 (20人),而根據新聞報告的數字,粗略統計私人院舍院友確診個案有115宗,即津助院舍院友確診個案只有20宗。當中以安老津助院舍、自負盈虧院舍及合約安老院舍有19,813資助宿位和殘疾人士津助院舍的4,482資助宿位,合共24,295資助宿位作計算時,津助院舍院友確診比率只有0.08% (20/24,295)。反觀由2020年10月19日的5310宗確診個案(院舍個案只佔3.3%),急升至11月28日的6123宗確診個案,當中有479宗確診個案來自跳舞群組,佔新增個案的59%;而同期資助院舍院友的確診數目,只是1人。
從數據反映這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成績,代表一直以來,業界防疫工作做得近乎滴水不漏。可是,羅致光突然感性上身,趁機僭建強測,一來要同工耗時去檢測而增加人手壓力,二來又增加了同工來往檢測化驗所的感染風險,簡直就是幫倒忙,也擾亂業界的防疫工作。
資料來源:
立法會十一題: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應對疫情
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的最新情況(截至2020年11月30日)
2)強制檢測的成效欠奉
過去接近一年,院舍能成功防疫,並非因為進行檢測,而是員工冒著極大壓力做好防疫措施,在人手不足下獨力承擔,仍然選擇安排居於確診疫廈的員工在家隔離,努力要求所有員工和院友在任何時候均需要戴口罩或面罩,不斷於院舍進行清潔和消毒,安排回家度假或與家人前往高危的院友在院舍進行隔離。如遇上疫情惡化,甚至在院舍實施「禁足」,家屬不能探訪,只能以視像見面,令職員工作量大增,又要面對院友及家屬的情緒,身心備受壓力及無奈。羅致光強推檢測,是抹殺業界的努力,也轉移強制檢測的成效欠奉的三大問題﹕
2.1我們相信,院舍內的防疫應該是雙向的,一所院舍的員工、訪客(包括進行巡查、維修、送貨等公務訪客)和院友都可能是爆發疫症的源頭,但為何署方只強制檢測員工,而不是每周也派員為院友檢測?而巡查院舍的社署職員亦是否每周都有接受檢測?
2.2 相比院舍,一所醫院的職員及病人數目是它的數十倍,爆疫風險比院舍更高,但醫管局亦沒有要求員工每周進行檢測。相反,醫院的防疫重點則是做好防感染控制措施,以及儲存足夠防疫裝備,這亦是院舍也需要做好的事情,為何羅致光在新一波疫情下,並非調撥資源加強支援院舍,卻以檢測作為院舍的最大防疫工具?
2.3 當檢測變成每周的例行公事時,在檢測後呈陰性結果的員工,便會相信自己沒有中招而繼續上班,當他們出現輕微病徵時,便會安心等到下次檢測,然而在該段時間他們已經把病毒傳開,弄巧反拙。事實上,從數字反映,院友的確診數字比員工高,即如何避免院友回家度假或與家人外出時受到感染才是重點。
3) 忽視強制檢測需要處理的勞資問題
強制檢測政策沒有說明清楚:任何勞資之間的爭議。例如:員工拒絕進行檢測除了面對法律責任外,機構如何處理員工沒有檢測?員工倘若選擇自行於衛生署認可的私營化驗所進行同樣方式的檢測,機構會否讓員工於工作時間外出進行檢測,還是會以扣假形式處理等?當中如何處理因員工需要外出進行檢測而不達院舍的人手比例?如有員工堅持不參與檢測而即時辭職,是否基於更改僱傭合約強制要求進行檢測,即變相解僱而不需要向機構賠償代通知金?這分明要機構硬食一個大問題!!!
事實上,員工倘若因不同原因而不希望有機會讓華大基因轄下的華昇診斷中心處理其個人資料,亦有經濟壓力無法自費往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進行同樣方式的檢測,那麼政府是否漠視基層員工的權利,也漠視他們的經濟困難?機構是否會因應基層員工的不同困難以給予支援?社署又會否有相關的撥款資助機構?
社福界嚴正呼籲:
1) 不要在數據支持不足的情況下要求行業進行檢測
院舍員工作為全港第一個行業被強制進行檢測,實在令人擔憂政府日後繼續在毫無理據下要求其他服務類別或行業進行強制檢測。政府未有與業界就各方面安排和政策上達成共識前,政府不應強制院舍員工進行檢測;
2) 社署盡快與社福機構洽商如何給予支援
社署即使有提供少許的經濟支援,但完全沒有因應院舍處理家人無法探望院友或院友回院後需要被隔離的不滿作出政策上的協助。假如社署覺得疫情已十分嚴峻,實在應該公告院舍不再容許家屬探訪,以及院舍會實施「禁足令」,否則便需要安排曾外出的院友回院後立即進行隔離和檢測,更需要社署撥款以讓院舍聘請或安排人手照顧被隔離的院友,避免員工與家屬之間為了是否能探訪和外出而爭抝。此外,除非院舍員工每天檢測一次,並安排院舍員工每天住隔離宿舍,那才能堵絕源頭感染。
社署亦應與醫管局洽商,安排醫生到院舍覆診,避免院友或員工往醫院覆診取藥,增加感染風險。社署更應增加院舍聘用人手的比例,為期一年,並於院舍人手不足時需要院舍員工增加工作時數和壓力而給予額外津貼。
3) 立即與業界洽商所有因進行強制檢測而引申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