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綽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涉向警員、警署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他早前否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毁壞和襲警等9項控罪,還柙逾16個月。經過審訊,今(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須繼續還柙至11月26日判刑。裁判官認為,示威現場出現物資鏈,反映案件事前是有計劃及組織,而且畫家是集結的領導者角色,也是群眾和傳媒的焦點,持續激發示威者的情緒。
被告潘浩超(32歲)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刑事毁壞罪及7項襲警罪。
官:畫家為領導者角色
裁判官劉綺雲認為所有警員的證供誠實可靠、合情合理,即使警員記事冊中有遺漏,又有證人的警員記事冊日期出現問題,但劉官認為警員記不起部份細節是可以理解,看不出任何理由懷疑警員的可信性。另外就記事冊的錯漏,劉官認為是警員長期以來的習慣,因此辯方質疑警員明目張膽誤導法庭的説法不成立。
劉官又認為,示威現場出現物資鏈,當中涉及非一般人的常用物資,反映案件事前是有計劃及組織,示威者之間更是有共識。而畫家曾用手勢示意其他示威者停止叫囂,又曾與在場人士商討,當他要求雞蛋和蕃茄時,便有人遞上,甚至畫家沒有要求時,仍有人向他遞上,令他能持續投擲。
劉官判斷,當時畫家是集結的領導者角色,亦是群眾和傳媒的焦點,曾維持及激發示威者的情緒。劉官指,當日示威者搬動警總外的鐵馬和附近的欄杆,令當日一帶的交通造成阻塞,包圍警總的行為更是癱瘓報案室,令公眾利益受影響。
劉官強調是次的示威與受管制的公眾活動完全不同,非自發且有組織,被告必然知道該集結會破壞公眾秩序。
劉官續指,被告以雞蛋用力擲往警員,明顯是有意圖襲警;雖然被告多次投擲的力度不會每次相同,但被告必然知道雞蛋會擊中警務署的財產,因而是明顯有意圖作出刑事毀壞。
已還柙逾16個月 辯方指雞蛋是最脆弱的武器
辯方求情時指,畫家只有中三學歷程度,父母早已離異,他更與同住的父親關係惡劣,但畫家有作畫的才華,有人會購買其畫作,而且他有朋友、有信仰,更有把他視如至親的神父。
辯方續指,畫家被捕至今已還柙超過16個月,每天都因失去與朋友相聚的機會而難過。他明白控罪的重要性,更在被扣押期間汲取教訓。辯方強調畫家只是用雞蛋這種最脆弱的武器表達訴求,是姿態上的表達多於損害財物或對警員造成身體傷害;事件中的財物沒有出現永久性或不可逆轉的損壞,更無警員受傷,望法庭輕判。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6月21日晚上6時至10時,在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以及襲擊7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包括女督察譚柔慧、警長文振寰、偵緝警長方志洋及盧偉東、偵緝警員陳梓軒及盧焯基與警員梁綽熙。
案件編號:WKCC413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