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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朱凱廸及陳志全被捕 指阻礙立法會審國歌法

許智峯、朱凱廸及陳志全被捕 指阻礙立法會審國歌法

(獨媒報導)今年5月28日及6月4日,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時任立法會議員民主黨許智峯、朱凱廸及人民力量陳志全,分別帶同腐爛的植物及臭蟲在會議上示威。今早三人被警方登門拘捕,指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警方下午更新三人控罪,其中許智峯被控兩項「藐視罪」及兩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朱凱廸則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陳志全則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三人將於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本年5月28日,立法會就《國歌法》進行二讀辯論,民主黨許智峯帶同一盆已腐爛的植物,試圖衝向主席台,惟被保安阻止,植物倒瀉於地上,會議隨即暫停,秘書處召喚消防及警方到場。許智峯稱行動是要以腐爛的植物,比喻已腐爛的一國兩制、法治及文明,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建制派感受「腐爛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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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立法會就《國歌法》三讀,朱凱廸發及人民力量陳志全衝向主席台,被保安所阻,陳志全攜同的臭蟲倒在地上,消防及警方同到場,當時兩人稱要代表香港人阻止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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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及後被立法會行管會追討合共逾25萬清潔費,並直接從薪金中扣除。

今日早上,許智峯、朱凱廸及陳志全分別被警方登門拘捕,指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三人分別送西區警署、北角警署及元朗警署。朱凱廸及陳志全在9月30日後,均未有續任立法會議員,而許智峯則在特區政府宣布取消四名議員資格後,即時辭職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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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