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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警稱晚上11時10分入停車場 10分鐘後離開 期間沒有放催淚彈

【周梓樂死因研訊】警稱晚上11時10分入停車場 10分鐘後離開 期間沒有放催淚彈

(獨媒報導)科大學生周梓樂於去年11月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高處墮下重傷,留醫四天後不治。事隔一年,死因研訊今(16日)召開,周父上午作供完畢,下午由曾到停車場執勤的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指揮官葉寶琪作供。她稱於11月3日晚上11時10分帶同隊員,由唐明街入口中間的樓梯進入尚德邨停車場A,她到最高層,隊員則到二樓巡邏,發現於高層欄杆聚集的黑衣人已離去,只有少數人徘徊,但見到警員後亦離去。於11時20分,全隊經由中間樓梯及近尚德商場的樓梯離開。葉寶琪強調過程中沒有拘捕任何人,亦沒有在停車場使用催淚彈或布袋彈。

事發當晚曾到停車場執勤的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指揮官、高級督察葉寶琪供稱,其33人隊伍於去年11月3日晚上10時半,收到大隊長指示到尚德附近巡邏,若尚德邨停車場有人聚集,需進行驅散。約11時06分,她在警車上看到尚十附近約有50名黑衣人聚集,而尚德邨停車場的高層近欄杆則有十多人聚集。

葉寶琪於晚上11時10分帶同隊員共15人,由唐明街入口中間的樓梯進入尚德邨停車場A,葉上到停車場最高層,隊員則到二樓巡邏。到達後,葉發現於高層欄杆聚集的黑衣人已離去,只有少數人徘徊,但見到警員後亦離去。葉未有發現可疑人物後,隨即到二樓會合隊員,有隊員曾在二樓截停搜查一名男子後放行。於11時20分,全隊經由中間樓梯及近尚德商場的樓梯離開停車場。葉寶琪稱,隊伍在停車場A期間沒有拘捕任何人、沒有與人有接觸,同時沒有使用武力或使用催淚彈布袋彈等。

葉寶琪續指,隊伍收到下一個指示,於11時22分到達唐明街連接皇冠假日酒店的天橋進行驅散,他們到達後看到有示威者在地面聚集,並以鐳射筆射向警方,因此警員於11時30分向示威者發射布袋彈,但因有一定距離及天黑而看不清有否射中任何人,直至凌晨12時05分全隊離開,及後返回將軍澳警署。

庭上播放出當晚11時15分的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有一名防暴警手持警棍走過二樓,葉寶琪指出他為隊員。同一時間,在尚德邨停車場近富康花園天橋位置,片中見有人在遠處走過,葉寶琪一眼認出他為同隊警員。於11時16分,從片中見有警員經過停車場的外圍行人通道,但該警員於一分鐘後已離開,葉指該警員當時差不多完成掃蕩。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其後問葉寶琪,當日是否得知有人號召在皇冠假日酒店聚集,葉表示知道。另外,葉寶琪指當時上司沒有清晰指示要往停車場A、B還是C,亦沒有收到指示稱衝突延伸至富康花園。高官又問當時停車場的環境是否「平靜、無事發生」,葉寶琪指「可以咁講」。

明天將傳召同日執勤的其他警隊指揮官,其後所傳召的證人與案發時間將愈來愈接近。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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