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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會有條件批准記協週日遊行 陳朗昇:防疫條件嚴苛,都要捍衛新聞自由

上訴委員會有條件批准記協週日遊行 陳朗昇:防疫條件嚴苛,都要捍衛新聞自由

(獨媒報導)香港記者協會申請星期日在港島進行業界集會及遊行,抗議警方濫捕記者,和要求在查冊機制中加入傳媒選項,但遭警察發出反對通知書。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下午進行上訴研訊,委員會主席鍾婧薇明言,今次屬十分困難的決定,宣布批出上訴,但裁定記協須在不遲於11月14日,取得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批准豁免部分防疫要求,以符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第五條。

在雙方陳詞和退庭商議後,委員原已表明欲批准上訴,但由於未能取得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的豁免批准,要再次退庭商議。在聆訊後,陳朗昇舉起勝利手勢,表示已先後四次聯絡張建宗,促請對方盡快回覆。他又強調,今次的防疫措施的條件十分嚴厲,「新聞自由係香港人重要資產,即使條件嚴苛,都要捍衛新聞自由。」

在聆訊中,警方搬出全球疫情擴散作抗辯理由,指全球確診武漢肺炎的人數已高達5,103萬,較一個月前上升1,698萬宗,猶如「醫生上身」,狂稱全球的情況十分嚴峻;並引用多國包括英格蘭、葡萄牙和希臘的例子,稱在大型群眾集會後將引致社區爆發。

在聆訊前,記協副主席陳朗昇、執委伍立德和鄧俊豐見記者,重申希望透過集會表達對當局拘捕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的不滿,強調對新聞自由及公眾有很大影響。

在聆訊中,陳朗昇再三強調,記協發起遊行是因為不滿警方拘捕蔡玉玲,重申偵查和調查報導屬新聞工作者的重要工作,今次事件引起不少反響。

記協願作「高強度」防疫措施

記協沒有代表律師,三名執委列席聆訊發言。

陳朗昇表示,記協會確保有足夠的糾察和做足防疫措施,並已參考教會和婚宴等其他活動的處理方法,並會填寫健康申報表及拍照等,以予一旦感染,可透過影像和資料追尋傳播鏈。

記協今次申請的遊行人數預計為1,000人,由早上十點半至下午兩點半,沿灣仔遊行至中環,並會安排60名糾察。陳朗昇續指出,記協過往舉辦遊行和集會,從來不會拒絕市民參與,但今次已因為疫情,只讓業界參與,「係迫不得已,新聞自由係全港市民的重要資產。」對於防疫措施,陳朗昇三申五令稱,糾察會嚴格執行包括嚴格戴上口罩,又質疑萬聖節蘭桂坊的人流較集會人數還要多。

記協執委批近乎無渠道表達不滿

另一執委伍立德質疑,警方派出新界北總區重案組高調拘捕蔡玉玲,在7.21元朗恐襲時任元朗區助理指揮官、現為刑事部總警司游乃強,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又拒絕記者就事件作提問。伍立德陳詞時斥,記協不接受只作遞信表達訴求,並且只由文書人員接信,而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暫停在行政會議前停止接信,所以更有需要透過遊行集會表達不滿。

伍立德更點名指,警方公共關係科已不願意和傳媒接觸,自己多次致電總警司郭嘉銓,記協才能約見對方,「我形容依家係有冤無路訴。」

警又照稿讀 指本質已違反限聚令

聆訊在灣仔街市地下低層的灣仔活動中心進行,警方派出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港島總區警司張志偉和總督察陳禮文參與聆訊,又例牌「照稿讀」。陳禮文稱,十分尊重遊行和集會的權利,稱會就每宗申請作獨立審視,並就相稱性和合理性作考量。

此外,警方搬出確保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及武漢肺炎疫情為理由,在陳禮文發言時,有記者不住搖頭,或合上眼「休息」。警方今次沒有重複使用職工盟申請五一勞動節遊行、民陣七一遊行的簡報,製作了新簡報,斥今次申請在本質上明顯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即俗稱的限聚令。

警:七欖、渣馬都延期

警方又表示,衞生署的專業意見已表明不支持和建議今次遊行,並羅列例子指原定在週末舉行的同志遊行集會已取消;而七人欖球賽和渣打香港馬拉松亦已延期,「負責任嘅團體,應該照顧其他參與者、市民同義工著想,應該要延後。」

今次聆訊主席為鍾婧薇,委員為陳美蘭、范駿華和王文揚,鍾婧薇在雙方陳詞後問到記協,預計人數為何是1,000人,和如何「防止」沒有預先登記的市民參與。

陳朗昇嘲警方「一定有辦法阻止市民加入」

陳朗昇回應指,警方已早在不同的遊行中,設下路障阻止市民參加,「我唔贊成,但佢哋有佢哋辦法。」他表示,1,000人為記協會員和新聞工作者,並對參與人士和糾察說明為非公開參與的遊行,必要時會對沿途的市民作解釋或阻止;並會在網上直播讓市民知悉情況。

在聆訊期間,伍立德的電話兩度響起。鄧俊豐回應委員提問時反擊,指本地沒有證據和個案顯示,在參與大型遊行後會感染武漢肺炎,又斥警方的例子並不恰當,「七欖、馬拉松係成千上萬人參加。」

陳朗昇緊接列舉例子反擊,指警方對非法聚賭的市民掃場,並發出限聚令告票,但市民在馬會內卻不「犯法」,「就係因為有防疫措施,做足晒,戴口罩。」伍立德亦不甘後人,指出警方列舉的美國勞動節集會例子,正是因為沒有作防疫措施,而且今次遊行具時效性,並不如其他娛樂活動可延後舉動。

警司確認路線無問題:叫口號可能會鬆咗個口罩

范駿華質疑,警方的反對理據中有多達八至九成涉及限聚令,問到記協提出的路線是否可接受。張志偉一度未能反應過來,先稱對路線沒有意見,但又稱會考慮其他因素,包括「大叫口號可能會鬆咗嗰口罩,唔係淨係戴口罩就得」和「感染到遊行圍內嘅人。」

雙方在聆訊中多次駁火,陳朗昇炮轟警方說法無理,指記協已願意答應所有防疫要求,不滿對方美其名為獨立考慮,實為一概反對。

伍立德同狙擊警方的說法,表示曾對張志偉「起底」,獲悉對方要求主辦單位和暴力割席,而記協一直反對示威者和警察暴力;又指記者只有遭示威者和警察襲擊,「有無記者打過警察?」

委員連續提問 警「勁緊張」

委員在聆訊尾聲中接連提問,參與聆訊的警員「勁緊張」。鍾婧薇先問到「全港記者數字」,陳朗昇稱,連同通訊社,全港新聞從業員約為3,000人,記協會員則為800多人,認為核實程序並不困難。在記協和委員問答期間,張志偉「勁緊張」,更叉起腰,其「上司」吳樂俊又兩度和其交流。委員會及後宣布退庭商議,多名警員緊張升級,要退到後樓梯討論。

范徐麗泰兒子表明批上訴 唯不肯定委員會權力

在雙方陳詞及退庭商議後,委員會表示未達一致裁決。主席和委員均欲批准上訴,但需作附帶條件,即取得政務司的豁免批准。律政司政府律師李耀曦在回應時一再出醜,竟稱限聚令和疫情無關,重申警方反對是因為基於公共安全的理由,陳朗昇爆 seed 斥,「你知唔知自己講緊咩?」

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的兒子、委員范駿華表明,委員會欲批准上訴,但附帶條件為要取得政務司的豁免批准,但未知委員會是否擁有該權力,他更稱,「如果我哋批准咗,政務司司長出嗰反對豁免,咁就係違法。」警方及律政司最後無奈提出休息15分鐘商議。

在休息後,李耀曦表示,記協在入紙時未有取得政務司司長,認為委員會應拒絕對方上訴;又承諾記協如成功取得,警務處可在15日內重新申請。

記協一方質疑,政務司司長及警務處扯貓尾,認為雙方互相推卸責任;鍾婧薇在聽取李的說法後,第二度提出再退庭商議。委員會最後有條件地批准上訴許可,記協須在11月14日前獲張建宗同意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