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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自行解釋人大決定 教法院唔好受理DQ議員司法覆核

譚惠珠自行解釋人大決定 教法院唔好受理DQ議員司法覆核

(獨媒報導)特區政府按人大常委「決定」,取消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以及梁繼昌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後舉行記者會,民主派隨即宣佈將會總辭。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下午舉行記者會,評論人大常委對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自行解釋」人大決定的意思,又「教法院做嘢」,指不應接受相關司法覆核:「咪由佢哋去做,睇下結果係點,依家無謂猜測啦。」

記者會有逾10人大代表出席,包括譚耀宗、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鄺美雲、陳曼琪及顏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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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甫開始便照稿讀,復述人大常委會議的「決定」,「今後都好清楚㗎啦」。他強調「依法認定」背後已有法理基礎,立法會議員亦是公職人員,有嚴格的要求,「我自己同在座各位都好支持呢個決定」。

譚惠珠「教法院做嘢」:唔應該受理JR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之後「自行解釋」人大常委決定,「呢個只係我個人睇法」。她認為人大為香港事務作出決定並不是新鮮事,包括回歸前成立臨時立法會、一地兩檢及延任現屆立法會一年,「人大作決定係行使常設機關權力解決問題」。她又「教法院做嘢」,強調人大決定不屬香港司法管核權範圍,「JR(司法覆核)係唔應該受理」、「行政長官係應該勝訴」。

她又向四人「下戰書」,指對方可以提出司法覆核,「但相信機會係低,或者係無」,「咪由佢哋去做,睇下結果係點,依家無謂猜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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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之後又表示,香港法院對效忠及擁護《基本法》已有清楚定義,包括支持、推廣、信服及避免參加損害中國主權的活動,「如果你叫外國人嚟制裁香港,係唔可以做」。至於政府依據人大決定而DQ議員的法理依據,譚惠珠強調DQ並非基於選舉主任的決定,而是人大基於選舉主任的證據所作出的「決定」,「係因為有人勾結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內部」。

諷民主派總辭應改稱鬧辭

譚惠珠之後又解釋人大常委的決定中「依法認定」的意思,並指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共有4個情況,包括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違反宣誓內容、經三份二立法會議員通過彈劾及觸犯《港區國安法》。她強調現時是特殊情況,「我哋寫《基本法》個時冇諗過有延任,所以係史無前例,要勞動人大」。對於民主派發動總辭,譚惠珠則稱人大決定中「冇提過拉布同立法會唔可以有反對聲音」,強調應「一人做事一人當」,「我睇唔到法理牽連其他人」」

工聯會吳秋北則讚揚人大決定是「劃清底線」。他批評民主派在立法會拉布是搗亂會議,又斥民主派總辭是鬧劇、背離市民,反映他們對抗中央,拒絕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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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參與總辭的民主派議員是否仍何參選下屆立法會選舉。譚耀忠則諷刺稱道:「15個人點會係總辭?70個人先叫『總』,叫鬧辭會準確啲。」他指15人要考慮如何再令選舉主任信服,「我唔知(民主派)到時點樣令選舉主任信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我都好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