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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悼念擾民遭「私了」 兩男女認暴動及傷人 還柙候判

男子嫌悼念擾民遭「私了」 兩男女認暴動及傷人 還柙候判

(獨媒報導)去年11月8日,有市民到將軍澳聚集悼念離奇墮樓的科大生周梓樂。期間一居民不滿悼念活動嘈吵,阻礙他休息,因而到場理論,及後遭到「私了」。涉案的一男一女今(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為女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押後至11月27日判刑,期間兩人需繼續還柙。

育有3子的黃鑫才(29歲)和的士司機陳明貴(58歲)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兩人自去年11月提堂起不獲准保釋,還柙至今。

男子X因被阻休息 怕影響返工 落樓理論遭「私了」

案情指,去年11月8日有人在富康花園一座外有近50人聚集,並高呼「香港加油」、 「黑警」等口號。身為富康居民的X因抵受不住嘈吵聲而到場理論,投訴嘈音影響到他明天上班。X遂被約20人包圍以粗口辱罵,X欲離開現場時被陳捉着手阻止他回家。期間,X突然被推到在地,並被陳與另外十人圍毆,黃則三次踼向X頭部,歷時5至10分鐘。X的電話在過程中掉了,並被人撿去。

警方逾凌晨3時到場,人群才散去。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了黃和陳,在黃的行裝內搜出口罩和手套。

X事後頭部、前額、右胸骨、左膝、左手及手指受傷,其中頭皮需縫13針,終留院3日接受治療。X在一個月後才能復工,又報稱工作有壓力時傷口便會疼痛,亦不能做劇烈運動。

三子之母 為過度活躍症兒子上堂學習特殊教育

黃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她是三子之母,惟一直未與兒子的父親結婚。三個兒子只有5歲、7歲及9歲。而她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相信案件與病症無關。辯方強調,黃沒有預謀行事,本性不壞,並且誠懇地向事主道歉,希望法庭考慮以4年半及不多於3年為量刑起點。

辯方引述兩名幼稚園老師和特殊教育專家的求情信,形容黃為盡責的母親,除了會每天接送兒子上學,更為了學習照顧患有過度活躍症的兒子而專程上課。有社工為黃撰寫求情信,表示三名兒子很需要母親的照顧。

由於辯方沒有提交關於精神科病史的資料,法官胡雅文決定為黃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和一份背景報告,以考慮判刑。

司機稱欲充當調解員不果 受酒精影響犯案

而陳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陳一度嘗試充當調解員令雙方冷靜,不過失敗,並且受酒精及周圍的示威者影響,所以當時才會情緒失控,犯下此案。陳在第一時間承認罪行能反映他的悔意。他共有六封求情信,分別來自其妻子、兒子及前僱主,前僱主提及陳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工人。

辯方爭議X的醫療報告只反映一年前的傷勢,未有更新X的現況。另外,關於X最近的傷勢,只有一份X的自述,辯方質疑過於主觀。但胡官認為,若果額外索取醫生報告,亦只是由X口述予醫生撰寫,而且事件對X的影響本身也是主觀的,X自述所提及的情況也屬合理,因此不會額外索取醫生報告。

控罪指,黃及陳在去年11月9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富康花園一座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在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意圖使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X。

案件編號:DCCC1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