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地政處指「立即釋放12港人」橫額違法 黃碧雲轟無理表明拒拆除

地政處指「立即釋放12港人」橫額違法  黃碧雲轟無理表明拒拆除

(獨媒報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接獲九龍西區地政處通知,指其位於何文田公主道的兩幅橫額違法,要求其在兩日內拆除。該兩張橫額印有「立即釋放12港人 Save 12 HK Youths」、「抵抗洗腦教育」和其名字及立法會標記。黃碧雲炮轟不合理,表明不會拆除;斥政府百般勻難和步向專制政權,「要所有人收聲,唔可以講政府唔鍾意聽嘅嘢。」

地政處在信中稱,兩幅橫額違反「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第7b條第4段。黃碧雲下午見記者,質疑地政總署的指控無理,不明白如何違反指引內容,即「宣傳品的內容須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不得展示任何淫褻或意識不良的宣傳品」。她強調,兩條橫額分別涉及教育和人權,「要求釋放12港人返嚟有咩問題呢?」

此外,黃碧雲提到,議員的橫額需宣傳公眾關注或引起公眾關注的議題,重申12港人失蹤兩個月音訊全無,警察更可能合謀送中,「我依家表達訴求,犯咗邊條法律呢?」她曾按信件中的聯絡電話,致電九龍西區地政處地政專員和地政總署署長,但均沒有人接聽,後來才有秘書稱處長「行開咗」。

在地政總署的信件,署方要求黃碧雲在兩日內拆除,不然將交由食環署清走,和收取罰款。黃碧雲斥不合理和「越收越緊」,「你都無講我犯咗咩法。」她表明不會拆表橫額,亦不會繳交罰款,「你夠膽就嚟拆咗我條banner,除非講得出犯咗香港邊條法例,收返封信並且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