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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衫內地證件示眾 付國豪稱不感羞辱 支持警察光明正大 中國出生光輝榮耀

撐警衫內地證件示眾 付國豪稱不感羞辱 支持警察光明正大 中國出生光輝榮耀

撐警衫內地證件示眾 付國豪稱不感羞辱 支持警察光明正大 中國出生光輝榮耀

【獨媒報導】去年8月13日至14日的機場集會期間,任職《環球時報》的內地人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4人否認暴動、非法集結、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非法禁錮等5項控罪,案件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付國豪續出庭作供,他稱遭群眾腳踢、淋水、用強光照臉,「全身都有被擊打的疼痛」,最嚴重的是手腕和腳被索帶勒過的疼痛,惟他拒絕留院,因同事建議離開香港較安全。他返回內地後,隨即入住深圳的醫院並留院3天。付又表示,群眾不能令他感到羞辱,因為支持香港警察是光明正大,出生於中國是光輝榮耀。

支持警察是光明正大 中國出生是光輝榮耀

付國豪今日接續作供講述坐在行李車上之後的事件。他供稱,被迫將雙手放在頭部後面,然後被捆綁雙手手腕,力度很大,無法掙脫。之後他的內地證件被展示,又不下一次被人用水淋頭部,臉部被強光照射。

付表示,有人將淺藍色「我愛香港警察」的衫鋪放在他的大腿上,但是並不能令他感到羞辱,因為「我支持香港警察,這件事是光明正大」;此外群眾展示他的內地身份證和護照,也同樣「選錯了道具」,因為「我出生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這是令我感到光輝和榮耀的東西。」

鏡頭前留說話 憂遭遇不測無法面對家人

影片拍得付在該段時間說「I love Hong Kong」(我愛香港)、「I love country」(我愛國家),又自言自語。被問到為何有此舉時,付回答因為「不知道將會發生什麼更嚴重的危險」,所以向鏡頭講一些自己的說話,主要包括自己是誰、家庭情況及「我愛我的家人」,希望作為一些記錄,「以防我遭遇不測,無法面對家人的情況。」

付國豪:手機被人強行解鎖

影片所見,當載著付國豪的行李車被移動至牆邊時,議員郭家麒在場與示威者理論,說:「全世界睇住你哋行私刑?」示威者則大叫:「走啦!X你老母!」付供稱,當時仍被綁在行李車上,身體向右躺著,有人強行將他的手機放在他手中,並用他的姆指解鎖,成功後再拿來第二部手機試圖解鎖,於是付把身體轉向相反方向。付稱,有人在高處向下淋水,導致他的上衣濕了一部份面積。

稱「全身疼痛」 留院40分鐘即主動要求出院

付續稱,約5分鐘後,被人強行拉落行李車,之後仍然側躺在地上,期間主要遭人群腳踢,但已記不清受襲歷時多久。付稱「全身都有被擊打的疼痛」,手腕和腳有被勒的疼痛,頭部有之前被打的陣痛。

至8月14日凌時10分,穿著急救反光衣的人士到場,將付移動至擔架床上,並帶離現場。付在凌時50分被送入北大嶼山醫院,約40分鐘後主動要求出院,他今解釋,當晚還有另外3名同事在機場採訪,想盡快跟他們會合,因為非常擔心他們的安全。不過當付準備走出醫院大樓時,同事剛巧抵達與他會合,於是付再度入院接受治療,所以有兩次入院的記錄。

付其後獲轉介至瑪嘉烈醫院,他稱當時「全身疼痛」,惟記錄顯示他在同日(即8月14日)出院,此後拒絕接受跟進治療。付解釋,與同事會合後,聯絡到內地的《環球時報》同事,他們都認為立即離開香港會比較安全,所以拒絕留在瑪嘉烈醫院。

付稱,出院後曾經接受過媒體訪問,然後便返回內地,隨即又入住深圳的一間醫院接受治療,留院了3天。此後沒有接受其他治療,不需要服藥等,現時已經痊癒。

控方庭上向付展示他傷勢的相片,惟付表示不記得這些相片是在香港還是深圳的醫院拍攝。

審訊下周二再續,付國豪將接受辯方盤問。

被告依次為:賴雲龍(2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何家樂(29歲)和黃逸豪(29歲)。黃逸豪否認於去年8月13至14日在機場客運大樓一號離境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同日同地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付國豪,並違反他的意願下將他羈留。

首3名被告則否認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否認非法及惡意地對付國豪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次被告畢慧芬另否認在同日另一時間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付國豪,並違反他的意願下將他羈留。

案件編號:DCCC 8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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