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在未知水域被中國海警強行帶走,秘密關押於深圳的看守所之內,杳無音訊,至今已兩個月;關押期間,中國當局剝奪了12名港人種種基本權利。中國及香港政府處理今次事件的手法,進一步印證兩地政府對基本人權、公民政治權利與司法公正的漠視。
中國的威權價值不斷對外擴張,多次以「人質外交」手段,扣押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公民,以達致中國政府的政治目的;今次12港人事件,同樣是中國政府基於政治理由、以法律為藉口,用秘密關押甚至酷刑為手段,不符比例的政治打壓。
秘密關押兩個月,12港人無法與家人聯絡,無法自行選擇法律代表,家屬委託的律師則被中國當局威逼退出案件。被捕港人不受任何保障,被剝奪接受醫治及獲得藥物的權利,極可能受到酷刑對待,甚至被逼認罪。
在此,全球港人,以及關心香港局勢及人權問題的人士,向中國政府提出以下請求:
一、立即釋放12港人回港;
二、確保政治犯的基本權利,包括自行選擇法律代表的權利、接受醫治的權利,以及與外界通訊的權利。
我們同時促請認同人權價值的世界各地政府,循官方渠道向中國當局表達對12港人處境的關注,要求釋放12人。
香港人不懈抗爭,正是為了讓這樣的壓迫不再重演,讓香港人得以享有免於政治打壓與恐懼的自由。即使面對中國政府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治壓迫,香港人亦絕不放棄爭取,必將奮戰至香港真正民主、港人得享自由的一日。
願12手足早日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