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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媽媽向李家超遞信 要求「馬上釋放陳同佳」 附回條促勿官腔回應

潘媽媽向李家超遞信 要求「馬上釋放陳同佳」 附回條促勿官腔回應

(獨媒報導)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港刑滿出獄近一年,至今仍未赴台自首。早前要求陳於10月23日、出獄滿一年當日前投案的潘曉穎媽媽,今日到政府總部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遞交公開信,要求「馬上釋放陳同佳」,並將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以助陳投案。信中更附上回條,要求李圈出「會/不會」回應訴求,不要以「無建設性」的官腔回應。

促讓陳辦理簽證 交證據予台

李家超上周見記者時表示,陳同佳已恢復自由身,港府沒有權力強迫他到台灣自首,又斥台灣拒絕陳同佳入境屬政治籌謀。

潘媽媽於信中指,李的回應沒有回答她的問題,感到極度失望,因此再度發信,希望李不要再逃避回答問題。潘媽媽指,李家超及特首林鄭月娥曾向各大傳媒宣告要為潘曉穎尋求公義,但對於陳同佳仍未動身,港府竟然束手無策,質疑他們是否想案件「永遠爛尾,成為冤案?」

陳同佳出獄後一直住在警方安全屋,潘媽媽質疑李家超任由陳使用納稅人的血汗錢,浪費警力,「衹要陳同佳一日仍在警方的庇佑下受保護,他都會為香港及閣下添煩添亂,你又覺得值得嗎?你為何不作出解釋?難道你想違反天理?這是天理不容呢!」

潘媽媽提出三項要求,包括「馬上『釋放』陳同佳」,讓他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赴台簽證;香港刑偵人員盡快將疑犯的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以及促陳同佳珍惜機會,在10月23日前到台灣投案,潘媽媽會為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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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李家超讓陳逍遙法外

潘媽媽在信中又提到,李家超曾獲兒子提名並奪得「最好爸爸獎」,如果「被陳同佳所殺、更被棄屍荒野而最後更變成一堆血漿及白骨」的是李的兒子,相信李「一定會比我更心裂,要陳同佳『滾』往台灣投案」。

潘媽媽續斥,李家超曾為警察執法者,卻稱陳同佳為「自由人」,讓他逍遙法外,萬一他再次犯案,質疑李是否會承擔全部責任,「你是一言九鼎的局長嗎?還是,你覺得繼續包養陳同佳至終老,令全香港人無日好過,擔驚受怕呢?」

潘媽媽要求李家超正面回答問題,不要以官腔回應,更指明白李「貴人事忙,日理萬機,心繫家國大事」,故於信中附上回條,讓他簡單圈出「會/不會」與台方進行刑偵人員交換案件資料,讓陳同佳於10月23日前對準台方窗口辦理及啟程往台灣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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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媽媽向記者表示,案發至今兩年多來「由頭到尾都唔開心」,獨生女兒屍骨不全,到今日仍未能釋懷。她指政府去年口中的「初心」與今年有很大分別,去年稱會為潘曉穎尋求公義,現時則「咩都做唔到」,她感到無奈、無助及傷心,希望為潘曉穎尋回公道。對於如果陳同佳於10月23日前未有自首,會否有下一步行動,她指暫未能透露。

管浩鳴:可以做的都已經做了

對於可否在10月23日前赴台,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回應指,律師已與台灣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接洽,而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指暫不能接受陳的入台證申請。管又指「一切可以做的事情都已經做了」,現時只能等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