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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遊行 20歲男涉攜點火器 獲准簽守行為2年

元旦遊行 20歲男涉攜點火器 獲准簽守行為2年

元旦遊行 20歲男涉攜點火器 獲准簽守行為2年

【獨媒報導】民陣今年1月1日發起元旦大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20歲無業男當日在頸上掛有一個點火器而被捕,事隔逾半年後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罪。控方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被告獲准自簽1,000元和守行為2年,控罪獲撤回。

被告林嘉浩(20歲),報稱無業,控罪指稱他於今年1月1日,在灣仔堅拿道東與駱克道交界,保管一個點火器,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毁或損毁他人財產。

控方今表示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損毀財產,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

被告的同意案情指,案發當日有過千人在維園出發,參與民陣發起的公眾遊行,期間有不同案件發生,包括6宗縱火及3宗刑事毀壞案。警方接報到場後搜查穿黑衣戴頭巾的被告,並在背包搜出護目鏡等物,其頸上以4條索帶掛着手掌大小的點火器,因此被捕,在警誡下被告稱點火器是用作點煙。

案件編號:ESCC1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