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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拘押大陸逾一年 被迫參加「愛國旅行」 稱毋懼政治迫害:願意喺香港再入獄

王婆婆拘押大陸逾一年 被迫參加「愛國旅行」 稱毋懼政治迫害:願意喺香港再入獄

(獨媒報導)在反送中運動中揮舞英國國旗的王婆婆王鳳瑤被軟禁在內地超過一年後獲釋返港。她今日召開記者會講述在內地的遭遇,指去年在深圳過關時被帶走拘留審問,之後更被帶到陝西參與「愛國旅行」。她指短期內不會再返回大陸,又表明不會放棄抗爭,亦不懼怕政治迫害,「我仍然願意再入獄,不過係喺香港,我係想死喺香港」。

王婆婆去年經常現身反送中運動,並在示威現場揮舞英國國旗。她最後一次在香港露面是在去年8月11日警察包圍太古站事件,當晚她因被警察推跌受傷,送到東區醫院留院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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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被無理拘留 被要求不准上訴

王婆婆表示,自己於去年8月13日曾到機場示威,14日凌晨經皇崗口岸返回深圳寓所時,在深圳邊境檢查站被拘留,局方當時沒有表明其涉及罪行,「我一路都唔知自己咩罪」。她即日被帶到福保派出所,國安多次審問參與香港示威活動,並押返到寓所搜查。王婆婆指當局曾要求她簽署不會就15天「行政拘留」提出上訴,她雖然覺得唔合理,但最後仍是決定簽署,希望盡快離開,「諗住15日好快過,唔上訴咪唔上訴囉」。

她完成15天行政拘留後,被送到深圳第三看守所進行30天「刑事拘留」。本身患有高血壓的她坦言「仲恐怖過拘留所」,稱倉內16人需共用一個廁所,倉內沖涼房亦有鏡頭監視,看守所人員更會不時闖入,「我唔信無人睇囉」。她離開前更「被拍片」及要求撰寫悔過書,聲明沒有被大陸人員虐待毆打、呼籲傳媒不會追訪及不會再參與示威。

被逼參與「愛國之旅」 需持國旗拍照

在去年9月底獲准離開看守所後,王婆婆被迫參與5日「愛國之旅」,到曾到訪做義工的陝西商洛市「睇下國家發展」。期間多次持國旗拍照、看國歌表演和電影《我和我的祖國》,有行政人員更要求她「旅行」後撰寫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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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個半月後口頭指犯「尋釁滋事」

去年10月初,王婆婆再被送到布吉派出所,當局口頭表示王婆婆因尋釁滋事而要「取保候審」。她指當時才得悉觸犯「尋釁滋事」罪,「個半月我先知係尋釁滋事,但四份文件都冇寫罪名同姓名」。在經歷一年的「取保候審期」,王婆婆最終在今年9月29日取得《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於本月初成功返港。

王婆婆稱這一年間接受過四組人審問,並曾指她揮動英國國旗是危害國家安全,又質問她有關香港示威行動的事直,包括「有冇人同你去示威?有冇睇見人用暴力?識唔識朱凱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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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港人關心 暫不會再返大陸

王婆婆在記者會前,特別感謝朱凱廸及張超雄協助,「如果唔係兩位撐住我,我可能已經死咗喺大陸」。在內地居住14年的她又感謝港人關心她的失蹤情況,並指除非政局扭轉,否則短期內不會再返回大陸,「你叫我仲點返,下次可能係140個月,可能無命返番嚟」。

被問及國安法壓境,高調召開記者會批評大陸執法,會否擔心再次被捕。王婆婆坦言不懼怕政治迫害,「我仍然願意再入獄,不過係喺香港,我係想死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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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會放棄抗爭 籲支持12港人

王婆婆亦舉起自己手繪的「#Save 12 HK Youths」標語牌,強調不會放棄抗爭,並十分關心被扣留在深圳的12港人,認為他們所受到的虐待比自己更大,呼籲港人支持12港人家屬,堅持抗爭。

朱凱廸補充在去年9月已報警尋人及向保安局查詢,但保安局卻指他並非王婆婆家人,而不會向他透露任何消息。他指當時派出所人員曾要求王婆婆聯絡家人,認為拘留所對社會施壓有一定戒心及防備。

工黨張超雄強調王婆婆是在香港和平示威,但之後卻在大陸被捕,批評所有審問及拘留行動與她在大陸的生活完全無關,過程毫不透明,「完全係兩個司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