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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繼續清算離職教師——我的公開回應

教育局繼續清算離職教師——我的公開回應

今年1月,有人就我在教協集會的發言,向教育局投訴我。4月,我完成了局方要求女拔對我作出的調查,結果是沒有發現我的教學操守有問題。

然而,當局可能不太滿意學校的報告,在8月又發信到我的住址,要求已經辭任教師一職的我,直接回應他們的問題。

局方在信中列出的所謂問題和論點,邏輯混亂、斷章取義,我本來不想浪費時間回應(事實上,亦很難回應一些欠邏輯的問題)。

不過,教育局最近再次發信,請求我回應;有教育同工被當局無理取消註冊,引起市民關注。我認為我應該提供更多事實,讓公眾認識教育局處理教師投訴的手法。現公開我對教育局的回應:

敬覆者

就 貴局於2020年8月14日向本人提出的問題(有關我在公開集會的發言,07:56),我的回應如下:

1. 我指出「教師必須要有政治立場」、「無論你甚麼立場,最緊要肯講」,是基於我對教師質素的個人期望,以及教師作為香港居民擁有的言論自由。貴局需要明白,教師也是正常人,生活不只有自己的學生和學校。我並沒有如貴局所指,呼籲教師向自己的學生「講自己的政治立場」、「利用學校作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地」。

例如,若我表示「教師必須要有運動習慣」、「無論是甚麼運動,最緊要肯做」,是否就代表我煽動教師要向學生推廣自己喜歡的運動、把學校當作操練身體的場地?這中間顯然沒有必然關係。

建制派教聯會副主席、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鄧飛先生,花費50萬元高調參選立法會、經常在媒體表達對政治的看法,明顯有政治立場,而且很努力地去講。按貴局的邏輯,作為一校之首的他,絕對有向學生宣揚個人政見,「因個人意見或政治立場影響教育專業的工作」。貴局又會否嚴肅跟進這個嚴重「違規」個案?

2. 「如果我們的未來根本不可以再為香港的年輕人謀福祉,我們必須思考,我們繼續在課室教一些所謂課本知識給他們,是否真的為他們好?」,是我在探討工業行動時提出的問題。思考「繼續教課本知識是否為年輕人好」的前設是,我們的未來已不能為年輕人謀福祉。

我並沒有如貴局所指,否定「教課本知識對學生有好處」。例如,若我問:「如果火警鐘響起,我們繼續上課,是否真的為學生好?」,前設是火警鐘響起的危急情況,並不代表我否定上課的意義。

對於貴局的連串斷章取義式的問題,我只能生硬地勉強回答:我認為繼續教課本知識是對學生好。因為這是教師的工作。我當時任教的學校很少使用課本,所以我教的主要是校本的教材內容。我會教通識科的知識,詳見貴局建議學校採用的《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

3. 貴局「多次清楚表示反對罷課」,指控我「呼籲教師罷課」,「違反教師專業操守」。

一,正如貴局也引用了我原本的說話:「教師組織罷工、罷課是否對抗爭運動有正面影響,使到我們的訴求可以達成……我自己都不可以去解答這個問題」。我已清楚表示我也無法解答,又何來「呼籲教師罷課」?貴局的聆聽理解有問題。

二,根據《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貴局認為罷課、罷工違反專業操守,顯然對《基本法》的認識不足,應盡快改正。

三,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其代表不得阻止或阻嚇僱員參加工會行動、懲罰或歧視這些僱員。以本人愚見,貴局動輒以「違反專業操守」來阻嚇教師討論和參與合法的工會行動,已涉嫌違法──尤其是對官校教師而言。

貴局指我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影響社會人士對教師的看法,影響教師的專業形象;教師參加抗爭是違反專業操守。我在此也提醒貴局,《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抗爭有不同的形式,絕對可以是合法、合理、合乎任何人士的專業。對於貴局把抗爭者污名化,我表示極度遺憾。

若貴局找不到教師實質違反教學操守的證據,請勿胡亂編造罪名,以免對教師的工作和生活造成滋擾,並影響社會人士對政府的看法,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

此覆
教育局

教師楊子俊
2020年10月14日(信件今天寄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