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廁所清潔工向食環署投訴,外判公司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沒有向工人派發水鞋,公司更要求他們簽署已領取水鞋的簽收紙。二人事後遭外判公司作報復性解僱,職工盟屬會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批評,食環署不但坐視不理,更將工人投訴的內容公開,令二人遭外判公司解僱。
58歲的李國添是今次事件的苦主之一,他原為日更的「廁所事務員」,他先後在深水埗和油麻地做了七年清潔工。今次是他首次在簽署領取後沒有獲發水鞋,李國添遂自行花了50元購買水鞋,「投訴就預咗會炒我。」管工陳炳南及後斥李國添的工作欠佳,並辭退了他,又喚其上班至8月4日便不用上班。
79歲的黃汝權為另一名苦主,他在旺角和油麻地先後做了20年的清潔工,他對記者說,「我做咗20年未收過警告信。」
管工喚工人講大話敷衍食環
事緣食環署職員在6月巡查油麻地街市街公廁時,黃汝權向對方反映,二人沒有獲發水鞋。管工陳炳南後來喚工人要對署方回答「有」,並要求他們簽收,更稱「你哋都著住啦。」
黃汝權當時穿上前外判公司所派的水鞋,「我心諗,你咪即係呃食環錢。」陳炳南及後買了兩對水鞋,並呼喝二人「著啦」,又促他們在印有上款為「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的文件上簽收。
一晚收三封警告信兼遭解僱
李國添其後在8月4日離職,黃汝權則在8月6日起被調至夜更。但在工作了僅三天,便有管工斥黃汝權沒戴好口罩,對其發出警告信,他在簽名後,管工再斥其沒有戴上手套,再派出第二封警告信。管工再作狙擊,指公廁內的6個洗手盆中,其中一個盆內有兩條頭髮,黃汝權最後在一夜間收到共三封警告信。
陳炳南當晚更通知黃汝權已被解僱,並指其最後上班日期為8月12日。但黃汝權拒絕簽署,「我到今日都唔簽,我都無錯,點解要簽!」
在翌日,陳炳南更指責黃汝權在用膳後遲到,要求其再簽署解僱信,「佢捉實拳頭,凶神惡煞,仲有四個紋身管工想郁我。」陳炳南在8月11日再次警告黃汝權,明天便不用上班,「公司叫你唔洗返就唔洗返。」
黃汝權批評,「真係屈得好離譜,所以我唔搵工至,我點都要攞返公道。」二人接受獨媒訪問,均表示在失業後,加上疫情,生計均大受影響。
工會:屬不合理和不合法解僱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在9月28日去信食環署投訴,食環署在9月29日回覆稱,已展開調查,及後又表示將轉介至勞工署。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總幹事杜振豪對獨媒指,耀發的做法屬不合理和不合法解僱,斥公司有欺詐成份。他稱,常常有聽聞工人在簽名領取水鞋或裝備後,卻不獲發裝備;質疑公司存心詐騙,認為要拘捕控告和作刑事調查。
工會幹事轟食環欲小事化無
杜振豪斥道,食環署沒有將投訴的內容保密,更「隻眼開隻開閉」,在工人投訴後卻依然「唔做嘢」,不但沒有即時處理問題,更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點解可以簽咗文件但唔俾鞋?」他炮轟食環署沒有作出即時調查,直接令兩名工人遭外判公司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