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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子承認向警車掟水樽 未有導致損毀 判80小時社服令

26歲女子承認向警車掟水樽 未有導致損毀 判80小時社服令

(獨媒報導)去年12月15日,有網民在多區發起「和你Shop」,大批防暴警入夜後在旺角進行驅散,期間一名26歲女子涉向警車掟水樽被捕,並承認一項企圖刑事損壞罪,還柙至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接納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早前求情時呈上心理學家報告,報告指出被告黎海澄在15歲曾因適應力失調症以及情緒問題入住青山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中心,於7年前亦因自殺送院,而事件與所涉案底有關,後被確診患精神疾病,至今仍須定時服食抗抑鬱藥物。

控罪指,26歲的黎海澄於去年12月16日凌晨在旺角彌敦道、亞皆老街近恒生銀行對出,企圖在無合法辯解下而摧毀或損壞一部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警車AM6247。

案情指去年12月16日凌晨近1時,警員奉命前往旺角彌敦道及豉油街交界清理路障,離開時經過亞皆老街恒生銀行對出,見到身穿黑色上衣的被告黎海澄在警車前投擲水樽,遂將被告拘捕。在警誡下,被告保持沉默。涉案警車經檢查後並沒有損毀。

案件編號:WKCC18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