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從事硏究中國法治社會與人權問題的大律師張耀良,今日出席劉慧卿《議會內外》節目時談到12港人,對他們狀況不感樂觀,形容與內地維權律師的對待「熟口熟面」,憂慮12名港人將被迫認罪。
張耀良認為12名港人狀況「不樂觀」,指由被捕至今的遭遇「熟口熟面」。他指根據內地正式法律,任何被捕人均有權會見律師、官方亦需通知家屬,家屬亦有探視權力。對於37日的限期,張耀良稱37日是內地的所謂「調查」期限,由公安將是否起訴的決定交予檢察院,並由檢察院批准逮捕。之後公安可再另獲兩個月時間調查。
張耀良指,12名港人的37日期限於10月1日到期。但他指「709大抓捕」中,延長拘留是屢見不鮮。對於12名港人目前狀況,張耀良形容是音訊全無,甚至不確定曾否會見官派律師以及其身體狀況,與內地維權律師被捕的狀況非常相似。
對於特區政府的角色,張耀良稱很多事可以做,政府與內地有溝通渠道,例如派人探視,以及安排家屬探視,「特區政府依家係咩都無做到」,表示相當失望。他又稱政府所謂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係中國」,而駐粵辦等肯定與內地官方有渠道,絕對有能力擔任中間人角色。
張耀良認為12名港人一定會被檢控,港人需開始關注他們會否獲公平審訊。張耀良指內地審訊必需公開,除非涉及國家秘密。不過張稱實際上「唔公開就唔公開」,或是稱法庭座位有限,以及上庭通知期短、官方派人座滿法庭等。
他稱出現上述情況,往往是控方證據不足、不可靠,控罪可笑,只是依靠被告認罪。張耀良認為12名港人案件很大機會不公開,12名港人將會被迫認罪,故審訊不會公開,「呢啲係唔見得人嘅。」
張憂12名港人將會有「悔過書、認罪書」流出,又會透過公安寄出「家書」著家屬「唔好搞咁多事,唔好再接受媒體訪問。」「如果唔係鏡頭面前認罪,都會有呢啲家書。」不過張耀良稱「如果(家屬)低調(12名港人)就好過啲,我睇唔到有咁嘅例子」,相反家屬高調行事卻能令內地有壓力,指持續引起關注「可能對佢地仲有好處。」張耀良重申,內地有明文法律給予被告人權利,應持續循合法途徑爭取「在無計可施中係最有效。」
張耀良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成員,去年曾獲准到內地講授法治,他認為只要仍有有心的法律人,仍然會寄予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