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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區選遭DQ 黃之鋒申司法覆核許可被拒

去年區選遭DQ  黃之鋒申司法覆核許可被拒

(獨媒特約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去年參選區議會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政府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法庭頒令不獲批司法覆核許可的黃之鋒將要承擔對方訟費。黃之鋒早前申請法援同被拒,他表示將和律師商討是否繼續上訴。

黃之鋒去年參選區議會南區的「海怡西」,遭時任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兼選舉主任蔡亮撤銷參選資格,蔡亮指黃之鋒以「香港獨立」為民主自決的選項,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

黃之鋒質疑選舉主任權力過大,遂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決定。法庭在頒詞中指出,黃之鋒使用了錯誤的法律程序,指針對選舉或選舉結果應以選舉呈請的方式提出。

法庭拒絕批准司法覆核許可,黃之鋒下午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後見記者。他對裁決表示非常遺憾,解釋指選舉呈請無法處理選舉主任濫權、違憲的問題,遂唯有提出司法覆核。黃之鋒強調,今次申請許可被拒,可見香港司法制度的保守,和不利投入民主運動的抗爭者。

黃之鋒批評選舉主任是思想警察,DQ過程盡是黑箱作業。他希望港人能思考和意義到政權的打壓越見嚴重,民主派亦需考慮失去立法會議席,和在沒有選舉下,如何維持和投入民主運動,「如何克服呢個挑戰,比起我嘅司法覆核更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