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警方今日宣佈將修改《警察通例》,將「傳媒代表」的定義改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剔除記協及攝記協會員身份。曾任職《英文虎報》記者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暗撐「修例」,指市民對新聞記者存有很多懷疑,認為修訂是新聞傳播界重拾市民信心的時候。
曾任職《英文虎報》記者的梁美芬表示自己觀察了整年的反修例運動,看到很多執法人員與新聞人員的不必要衝突。她強調自己無辦法判斷對錯,但認為市民對新聞記者存有很多懷疑,希望有清晰指引,「所有相關人士,其中可能包括新聞傳播界都係重拾市民信心嘅時候。」
有記者指警方單方面不承認記協及攝記協會員的「傳媒代表」身份,詢問梁美芬是否覺得做法過份。梁美芬不敢高調表態,只稱自己當時任職大機構,「人哋未必純粹睇我呢個人,而係信任我呢個機構」,又謂「應該可以繼續有溝通嘅」。
被問修訂「傳媒代表」定義是否很大機會觸犯《基本法》,梁美芬稱任何人對政府政策不滿都可提出訴訟,但認為香港的法制成熟,相信修訂已考慮到法例的相稱性,即是否已平衡社會各界利益及是否合理。
狂轟通識科老師質素低、冇保障
另外,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今提交最後檢討報告,報告就通識科提出9項建議,包括容許學生不進行獨立專題研究,轉為延伸及選修部份,以及考慮將通識科教科書納入現行課本送審機制。
梁美芬表示報告雖然「有吸納意見」,但只是「換湯不換藥」,表明不滿意維持通識科「必修必考」。她又大談通識科的初心是了解內地發展及法治、加深國民身份認同及公民責任感,反斥有參與社會運動、挑釁仇恨的教師令通識科背道而馳、成為爭議,「我唔係淨係話通識科老師,但不乏有通識科」。
她又斥通識科師資「冇保障」、老師良莠不齊,「只要我哋有百分之十五老師係非常偏激,佢對住啲同學咁長時間,每個老師影響咁多同學,會製造好大量非常偏激、甚至支持仇恨政府嘅年青人。」
梁美芬續批評報告內容主要以教師意見為準,忽視家長及未來僱主意見,要求增加諮詢對象,「我哋俾咁多錢去請咁多老師,有啲學校有成12個老師,究竟學生係學咗乜嘢出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