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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員工疑網上散佈攻擊廣告商言論 涉「煽惑他人刑事毀壞」被捕

TVB員工疑網上散佈攻擊廣告商言論  涉「煽惑他人刑事毀壞」被捕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今早拘捕一名25歲本地男子,涉於去年中開始,在網上討論區多次散佈煽動他人作刑事毀壞的言論,包括破壞港鐵設施、放火燒毀某電視台的器材、滋擾或攻擊該電視台的藝人、威逼客戶停止在電視台刊登廣告等。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范俊業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雖然網上世界有一定隱閉性,但唔代表我哋執法人員無計可施」。

涉案男子為上述電視台的幕後製作人員。范俊業稱,相信他是以工作便利取得電視台內部資料及活動行程,上載多達數十個活動的安排到網上。警方今早於將軍澳作出拘捕,搜獲一部智能電話及一部手提電腦;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范指,初步看到男子有很多言論涉犯法,但具體次數仍在數算中;至於其言論是否真的有煽惑效果,范俊業只重申男子在討論區中的多個題目均有發表言論,又稱網上的煽動言論「好多都喺現實世界中發生咗出嚟」。

范又稱,除了「煽惑他人作出刑事毀壞」,男子亦有可能涉犯「煽惑他人進行公眾妨擾」罪,以及高等法院在去年10月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即「禁制任何人故意在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信息」。他指,「煽惑他人作出刑事毀壞」一經定罪可終身監禁,而上述臨時禁制令至今仍生效,違反者有可能同時違反藐視法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