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終審法院於9月1日決定駁回24名Uber司機的上訴,香港的士業議會認爲是合情合理,相信對從事非法載客取酬的行爲能夠起阻嚇作用。
香港的士業議會再次重申,的士業界認同科技能夠有效提升的士和乘客的配對,因此,市場上亦有多個的士網約車應用程式,包括業界共同開發的「e的士」。但就算是一個叫車平台,其營運者絕對有責任核實提供接載的車輛是合乎香港法例的要求;若利用叫車平台,安排沒有合法「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接載乘客並取酬,業議會認爲不單止是違規,亦對守法從規的營運者不公,還嚴重威脅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及應有的保障。
事實上,為保障乘客及道路使用者的權益,多個國家均嚴正要求透過網約車應用程式提供接載服務的車輛及司機均須合符當地法規。因應終審法院的決定,業議會敦促警方加强打擊非法載客取酬活動,包括拘捕和檢控涉及招攬、誘使和協助這些非法活動的機構和人士;運輸及房屋局盡快向立法會提交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載客取酬罪行的法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