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15歲女孩陳彥霖去年9月浮屍油塘魔鬼山對開海面,警方曾稱死因無可疑,說法引起爭議。法庭今早進行第九日死因研訊,精神科醫生何美怡醫生今日作供指,據其所得資料,陳彥霖的精神狀態在去年8月12日開始轉差,並出現思覺失調的症狀;並患有「操行障礙」。
何美怡擁有三個精神科院士資格,在2005年至2012年在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工作,曾處理多達2,500多宗個案及撰寫2,000多份法庭報告,屬精神科權威。
何美怡在今年8月曾就陳彥霖的死因撰寫報告,報告長達41頁。何美怡稱,按其搜集的資料,陳彥霖8月出現「思覺失調」的症狀,即經歷了一些狀況和現況不同,及扭曲、脱離現實的情況。她指出,「思覺失調」症狀包括妄想、幻覺和思維混亂,而症狀分為活性或負性;活性即幻覺、妄想等,負性則為對身邊的事「無哂動力」,和情緒無起伏。
何美怡指,陳母稱其女兒曾表示不感到自己有錯,和其他醫生均診斷其患有「對立反抗症」。何美怡認為,陳彥霖不但「有對立反抗症」,更有「操行障礙」。
醫生指多次不服從規則及曠課
何美怡表示,按其收集所得的資料,陳彥霖多次不服從規則,如13歲便曠課及逃家出走,陳母稱女兒自中一開始,便晚上11點才回家,及後更稱住在朋友家中,乃至逃家出走,導致社交和學習均出現問題。
何美怡續分析稱,「操行障礙」在性格上易發脾氣,如遭懲罰仍會繼續其行為,並會對事物感到沮喪,包括作追求刺激和不負責任的行為,居住在男人家中、陪酒和飲酒。
何美怡表示,陳彥霖在8月12日精神狀況轉差,多名曾接觸她的人均認為其行為不正常,如和陌生人說話、在塘福懲教所外過夜,並對男友伍紹剛語無倫次和襲警,乃至被送到警局後行為奇怪。
何美怡又稱,「急性壓力反應」並不是精神病,但指陳彥霖在送院後,精神狀況不穩,更被綁在床上和掉東西,形容行為具對抗性,行為已和3月非常不同。
八成人首次病發為16至30歲期間
何美怡指出,首次患有思覺失調「會好驚、混亂和嚟得好快」。她指出,八成首次患有思覺失調人士,為16至30歲期間,而產生的症狀有環境和風險因素,如家人有相關病歷,兒女會有較高風險患有思覺失調。
何美怡判斷指,陳彥霖自8月12日開始出現未能解釋的行為,和曾對身邊的人表示出現奇怪的聲音,屬精神分裂。她指出,「幻聽」為精神分裂中最普遍的徵狀,而初期的精神分裂醫生亦難以判斷。何美怡提到,陳彥霖有可能是藥物誘發的精神障礙,如曾言吸食大麻。何美怡表示,縱使其兩個毒理測試結果均為負面,但不能確認在8月11日和此前有否吸食,和無從得知所吸食的毒品品類。
何美怡又表示,陳彥霖在9月19日的行為,明顯有思覺失調行為的症狀,但不肯定和8月是否同一事件,或是獨立事件。她指出,陳彥霖當日曾花一小時收拾儲物櫃、坐在港鐵車廂的地下和在港鐵站外丟掉物件等,乃至在閉路電視可見,在校內無目的行、自言自語和「自己對自己笑」等,可判斷為奇怪和沒有原因的行為。
食催淚彈不會致思覺失調
在死因研訊中,死因研訊主任曾藹琪問何美怡,是否基於證人和閉路電視片段而推斷為思覺失調及精神分裂症,何美怡稱「是」,補充指身體上的毛病同會導致出現思覺失調,但陳彥霖的身體狀況正常。
曾藹琪問道,陳彥霖口中的「腦裡的聲音」,在服藥後曾看似回復正常。何美怡表示,思覺失調有多項徵狀,稱鎮定劑能令病人平靜下來。
曾藹琪問到催淚煙會否令身體不適,即藥物誘發的「精神障礙」,何美怡表示催淚煙不會有這個副作用,即令人患上思覺失調。
失蹤當日與同學對話內容語無倫次
曾藹琪問何美怡,是否能從陳彥霖的文字見到其思覺失調症狀。何美怡稱在其和同學趙鈞誼在9月19日的 WhatsApp 對話中可見,陳彥霖的對話不連貫和語無倫次,「寫咗無乜關係嘅嘢」。曾藹琪追問何美怡,陳彥霖在當日曾對趙鈞誼稱在前一晚「執嘢」,質疑尚算正常,但何美怡認為精神情況可以時好時壞,而且只寫上「執嘢」兩字,未能明確講出整個「執嘢」的過程。
曾藹琪再問何美怡,陳彥霖在都會駅商場曾替一名女子拉開門,如何判斷這個行為。何美怡表示思覺失調的患者情況反覆,指「我哋睇到係拉門,其實可能只係剛好站在門外」,不能單憑一個畫面作判斷。
醫生指幻聽屬複雜的概念
在研訊中,何美怡再次解釋「幻聽」的定義,指「幻聽」即真真實實聽到聲音,其他人聽不到,意即平常人聽到的聲音是由身體、耳外來的刺激所產生,患者則是在腦中聽到並非由自己產生的聲音。何美怡續指,對於首次聽到聲音的15歲少女,在被醫生診斷時,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會清楚地答到,稱「幻聽」不是容易解釋的概念。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到,陳彥霖在9月19日漫無目的的行為,即在校內徘徊和丟棄個人物品。何美怡形容屬奇怪的表現,指看不到有特別原因要脱去鞋子和丟棄個人物品,形容其行為和早一晚的「執嘢」類近,致思緒混亂未能執行其想作的行為。
自殺機會較正常人高
有陪審員問到患有思覺失調的人的自殺機率會否較高,何美怡表示自殺機會較正常人高。該名陪審員再問到,思覺失調會否導致失去技能即如游泳,何美怡稱文獻沒有記載,但有機會影響其日常所作的行為。
指9月行為屬另一段思覺失調
另一名陪審員再追問,陳彥霖在8月為何有突然大的轉變,何美怡稱,按其判斷陳彥霖沒有原因和邏輯地作出對自己無利的行為,及後9月對上學感到高興,並欲開始新的人生,「9月係另一段思覺失調。」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澄清,三名醫生在臨床檢驗後決定陳彥霖沒有幻覺。他又澄清指,醫生在去年曾三度,即在8月26日、9月2日和9月9日,因陳彥霖感到手指和腳趾痕,才給予抗敏感藥。何美怡則表示護士曾對其覆述,陳彥霖指自己睡得不好。
案件編號:CCDI-870/2019(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