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休班警在港鐵銅鑼灣站與男途人企圖阻止疑跳閘的人離開,其間有美籍銀行家疑與另一名外籍人士參與調停,並質疑休班警員身份,結果被控襲警罪。被告早前申請披露警方使用武力及警棍的內部守則,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最終拒絕被告的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8日,期間續准保釋。
裁判官林希維指,被告申請披露的《警察通例》、《程序手冊》、使用警棍守則等,屬於警隊的內部指引,用以約束警隊成員的行為,並沒有法律效力,若果有警務人員違反守則,會受到內部紀律處分;而警務人員有否違反相關守則,並不是法庭要裁斷的事項。林官指,法庭要裁斷的,是涉事休班警是否行使他的合法權利和有否使用過度武力,同時須以法律而非內部守則為基礎,因此申請披露相關守則與本案並不相關。
林官又裁定,相關內部守則享有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任何人不得公開披露;此外若果辯方從公開領域獲得該些守則,亦不得就此盤問警方證人。
35歲美籍被告 Bickett, Samuel Phillip,報稱投資銀行職員,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12月7日,在港鐵銅鑼灣站近F出口梯間,襲擊正執行職責的警員1579。他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作為襲警罪的交替控罪。
被告的代表大狀早前指,涉事休班警僅穿著便衣、在沒有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向市民使用武力,難以判斷該警員是否現役警員及當時是否當值。
案件編號:ESCC26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