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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家逢巨變認襲警獲判一年感化 律政司申刑期覆核

18歲男生家逢巨變認襲警獲判一年感化  律政司申刑期覆核

(獨媒特約報導)18歲學生於去年11月11日的「三罷行動」中,在將軍澳踢了一名正在追截示威者的警長腿部一下。今年6月,裁判官徐綺薇考慮被告第一時間認罪,早前家庭經歷巨大轉變,須加強被告處理壓力的能力,故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就刑期提出上訴,惟18歲男生的法援申請仍未獲批,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

被告龔逸勤(18歲)早前承認於去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襲擊警長58151。

首席法官潘兆初認為案件有時間性,質疑龔在收到律政司的信件後沒有立刻申請法援。龔的代表律師指,他在收到律政司信件後,已多次致電法援署查詢申請程序,惟電話一直未能接通,最後才親身到法援署辦理,現時尚待審批結果。

律政司代表沒有反對龔逸勤的押後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預計需要兩小時。

案件編號:CAAR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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