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六旬翁今年5月在元朗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指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而遭票控。案件今日(9月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10月13日再訊,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遭票控的李先生坦言「唔驚」、「告咪告」,質疑票控是對他演奏的歌曲之打壓,明言會拒絕認罪,也會繼續演奏。
現年62歲的李解新,被控5月29日上午在元朗西鐵站G出口扶手電梯底,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奏玩二胡。
他向《獨媒》表示,當日與平時一樣演奏《願榮光歸香港》,未幾有途人指罵他嘈吵,其後便有警察來警告他,指會票控他。
李解新在街頭賣藝多年,數年前曾被控以「行乞罪」,過去一年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亦曾多次遭警察警告。
對於被票控,李解新坦言「唔驚」、「告咪告」,「拉(二胡)係我嘅自由」。他準備好抗辯理由,直指參與文化活動的權利受《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保護,質疑票控是對他演奏的歌曲之打壓。他又表示,曾在外國街頭演出,也沒遭驅趕警告,「大陸就唔畀(街頭賣藝)!但呢度係香港,而家係咪一國一制先?」雖然被票控,但李解新說他將會繼續演奏。
案件編號:TMS49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