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4日晚有市民包圍港鐵寶琳站,要求港鐵交代8月31日將軍澳綫沿綫提早關站原因,一名51歲港鐵休班站長報稱在車廂拉扯期間受傷。兩名青年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今日(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強調,市民當日聚集僅要求港鐵職員現身交代,並非意圖作暴力行為。站長作供時未能認出首被告何梓聰,而且他供稱在車廂被示威者阻止離開時感到害怕,但當時有自稱區議員邀請站長離開,惟他拒絕並跟着記者打圈,其後更作出挑釁性行為。辯方需時參考高等法院案例後,再作法律觀點的陳詞,案件押後至9月10日。
大學生何梓聰(23歲)和營業員鍾展鴻(23歲)被控於去年9月4日在港鐵寶琳站內,聯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
站長自相矛盾 聲稱害怕卻又拉扯他人面罩
辯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及,控方案情指稱被告與其他人的共同目的為包圍及呼喝調景嶺站休班站長李建宏,惟沒有證據證明首被告有參與非法集結,休班站長李建宏作供時亦未能認出首被告何梓聰,以及未能在新聞片段中指出誰是首被告。
辯方又指,李建宏供稱在車廂被包圍時感到害怕,擔心會受傷,而示威者亦阻止他離開車廂,然而曾有一名自稱區議員的人邀請李建宏離開,但他拒絕並跟着記者打圈,其後更作出挑釁性行為,故辯方質疑李建宏供詞自相矛盾。
辯方續指,李建宏實際上並無感到害怕,他甚至拉扯現場人士的面罩,其行為是為發洩不滿,並質疑李的行為是否受個人情緒影響。
辯方質疑便衣警證供可靠性
對於聲稱在場觀察案發經過、便衣當值的時任鐵路警區特遣隊警長林鎮雄的供詞,辯方認為其可靠性低,他曾表示審訊日為案發後11個月,需翻看自己證供幫助審訊,但沒有看過他人的記事冊或資料。另外,林鎮雄強調自己觀察力強,能以卡通人物圖像化協助記憶,惟辯方質疑,人的記憶力有限,但林竟能背出被告的身份證號碼,故不相信林作供前沒有參考過資料。辯方稱林能夠記得如此多細節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他記憶力驚人、過目不忘,二則是他信口雌黃。
至於林鎮雄供稱在黑衣人移動時,從空隙看到被告的衣著特徵,辯方質疑當時車廂迫陜,且記者的鏡頭亦有可能阻礙視線,故他在現場觀察的供詞有內在不可能性。負責派遣隊員的大隊指揮官張警司曾供稱不清楚當日有否派遣便衣警到場,辯方認為他不可能不知道有否便衣警執勤。
無法證明證物鏈沒有受干擾及互相污染
在證物化驗方面,辯方指出控方無法證明證物鏈沒有受干擾,警員在證物室提取衣物時物品沒有封存,因而不知會否互相污染。而負責處理證物的警員6180張家文(音譯)稱自己為證物拍照時有更換墊枱紙,惟辯方觀察到兩名被告的證物照片中,墊枱紙右上角均有摺角,因此質疑警員用同一張墊枱紙。
辯方案情指出,去年8月31日港鐵將軍澳綫停擺,因此一眾市民到寶琳站要求交代,他們的共同目的為等候港鐵職員作交代,並非意圖作暴力行為,當時亦有人稱:「唔好郁手呀我哋!」
案件編號:KTCC16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