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聯同醫管局員工陣線、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及職工盟今早召開記者會,要求將武漢肺炎列入法定職業病,僱員因工作染病可依條例向僱主索償。工權會指推算年初至今約有319宗懷疑僱員因工染病個案,但勞工處只接獲86宗懷疑個案,並只有7名僱主承認工傷,批評政府欠缺對僱員的基本保障。
工業傷亡權益會聯同醫管局員工陣線、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及職工盟要求政府將武漢肺炎列入《僱員補償條例》,若受僱時因工作染病,僱員可按條例向僱主索償。他們亦提出多項要求,包括政府向強制檢疫而未能工作的僱員及自僱人士發放津貼,並向醫院、診所、護老及殘疾院舍的員工發額外津貼;以及臨時放寬疾病津貼資格。
工權會推算300宗因工染疫 僱員中招後長放無薪假
工權會按「因工作前往疫區」、「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有同事感染」及「因工接觸大量人群」等準則,推算1月23日至8月20日期間,約有319宗懷疑僱員因工染病個案。惟勞工處只接獲86宗懷疑個案,只有7宗個案的僱主承認工傷。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總幹事吳冠君亦指出,醫院內有很多合約員工,若合約員工染疫而醫管局不承認工傷,員工之後或會受歧視及失去保障。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批評數字反映勞工處欠缺對僱員的基本保障。她表示,有售貨員向工權會求助,稱他的工作地區有大量確診個案,但公司防疫措施粗疏,該僱員更於7月中確診。僱主並沒有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他亦未能放工傷假及獲得醫療津貼,只一直放無薪病假。她續指,求助者於康復後仍出現氣促、頭暈等情況,醫院安排半個月後才複診,並表示若不適可到門診或私家診所檢查,但擔心私家診所不願收症。蕭批評醫院無出院後支援,建議設指定診所跟進。
余慧明指非高危醫護只得外科口罩 批醫管局欠保障
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質疑醫管局所謂的「合適個人防護裝備」標準,批評當局一直否認員工因工染疫,只強調醫護人員有合適裝備。她指醫管局指引清楚列明「確診病人需要入住負壓病房,醫護照顧病人時候需要配戴N95的呼吸器」,但有確診病人曾出現於非高危的普通病房或急症室觀察病房,當中的醫護人員「防護裝備」僅有普通外科口罩,只要有配戴亦不會列為密切接觸者。
她質疑醫護人員與病人在「密切接觸者」的準則大相逕庭,指病人不論有否戴口罩,與確診者面對面接觸15分鐘,或超過2小時處於同一病格,就被視為密切接觸者,促醫管局有合理解釋,「同樣都係戴外科口罩,點解病人同醫護嘅標準可以咁唔一樣?」
建議放寬病假津貼資格 檢測費由僱主負責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斥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講緊大話」,指現行法例已無法保障疫情下工作的僱員,僱主亦不願向勞工處呈報,更不願承認工傷。他指有僱員被衛生署勒令隔離,但他們並無資格放有薪病假,要求放寬《僱傭條例》規定僱員需放連續4日以上的病假才發放疾病津貼的資格,「點解放1日冇人工,要放4日先有?」
蒙續指,有公司要求僱員通過病毒檢測方可工作,但排期檢測至收到結果約需一星期,僱員期間無支薪,亦要自付檢測費。他批評僱主應該負責費用,並要求政府發出指引。他又表示有僱員有輕微病徵仍上班,增加傳播風險。
安老院舍中招 高層第一時間叫員工答「唔清楚」
社區及院舍照顧總工會秘書鄭清發表示,屬高危職業的安老院員工亦保障不足。他指政府曾向營辦安老院機構發信查詢防疫措施,惟只有4間院舍回應。他又指有員工向工會反映,院舍高層得知院舍染疫時,第一時間只是提醒員工面對詢問時回答「唔清楚」。
蕭倩文:立法要有前瞻性
蕭倩文批評政府立法欠缺前瞻性,「依家已經係補救」,擔心重蹈2003年沙士覆轍,兩年後才將其列入「職業病」。她建議政府參考台灣做法,以「與執行職務有關」囊括所有病。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則指出,勞工處會就立法諮詢僱主、工會及保險業界,但至今仍未收到諮詢的消息,明言如醫管局被諮詢後應與員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