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20日)細則性通過《修改司警局》法案,將於今年10月12日生效。法案新增的「秘密警察」條款最受爭議,特首日後有權按保安當局的需要豁免公開執行秘密職務的司警名單。
特首有權決定隱藏特定司警身分
法案列明「基於人員安全的考量或執行特殊職務的需要,經適當說明理由」,行政長官可決定隱藏特定司警人員的身分。直選議員高天賜質疑,如「秘密警察」違規或濫用職權,市民如何舉報;而澳門只是彈丸之地,當局採取哪些措施隱藏有關人員身份。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指,執法人員向市民執法前,必須先表明身份,否則市民可以反抗;至於當局如何隱藏人員身份,黃少澤沒有回應,以涉及技術層面為由不宜作討論,但聲稱當局已參考其他地區做法有充分的技術。
不排除非本地人成為「秘密警察」
直選議員蘇嘉豪重申,公眾質疑當局可能濫用「秘密警察」條文,又認為條文中「執行特殊職務」的字眼空泛。黃少澤只重複如何執行豁免程序,沒有回應如何避免濫用「秘密警察」機制,只稱司法機關和市民都可以監督。
蘇嘉豪又問到日後會否有非本地人依照政府個人勞動合同法律成為「秘密警察」,黃少澤承認有此法律規定,所有公務員包括「外僱公務員」享有權利一致,意味將來不排除會有非本地人成為「秘密警察」。他透露非本地人不會任職偵查員,但未有說明原因。
值得一提,法案於立法會一般性表決時,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蘇嘉豪均投下反對票,而今日針對「秘密警察」條款作細則性表決時,只得蘇嘉豪和高天賜兩人投反對票,吳國昌和區錦新則改投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