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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營救理大 17歲男生涉攜白電油士巴拿等 遭加控暴動

去年11月營救理大  17歲男生涉攜白電油士巴拿等  遭加控暴動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在尖沙咀、佐敦及油麻地一帶聚集,試圖「營救」被困校園人士,導致激烈警民衝突。17歲男生涉於旺角攜帶電筒棍、行山杖、白電油等,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案件今日(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遭加控暴動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8日,等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獲准保釋。

17歲男生姓賈,現面對4項控罪,包括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暴動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控罪指,賈於去年11月19日於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電筒棍、一支斷掉的行山杖及一支士巴拿;於同日同地參與暴動;以及同日同地,管有一罐白電油,意圖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辯方指被告將重讀中六,即將在九月開學,申請縮短宵禁時間,由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

案件編號:WKCC 1205/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