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26日,有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當日有便衣警員稱欲往警總上班時,被多名示威者追打,一度手持水刮跟示威者對峙,最終由同袍打開捲閘救走。一名25歲地盤工人被指有份毆打該便衣警,他否認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1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報稱受襲的警員張金福供稱,當晚前往上班時被示威者包圍,遭一名身型高大的示威者一拳打中其右嘴角,令他口腔內的痱滋感到特別痛,但承認在記事冊只寫上「右口腔有痱滋更加痛」,但未有寫自己受傷,亦因傷勢不嚴重而未有求醫。
現年26歲的岑曉麟否認於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連同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襲擊警員張金福致其身體受傷害。
報稱受襲的警員9192張金福供稱,他自2008年起加入警隊,負責灣仔分區活動管理組,案發當日原本放假,惟在晚上11時許接到上司電話召他回灣仔警署部署防衛,因大量示威者包圍警總。張金福於晚上11時半到達警總一帶,他在金鐘道行人天橋一帶望到警總正門情況,目測約3,000人包圍。他走至正義道時觀察到警總的臨時緊急出入口亦被人以雜物封住,於是走至正義道天橋底,該處約有40人。
警員稱前往上班沒有佩戴委任證
其中有幾個人走向身穿便裝、灰色T恤的張金福並稱:「阿sir,你返工呀?入唔到去喎。」他當時並沒有佩戴委任證。張金福繼續向北行但一直遭2至3名示威者尾隨,後來人數增加,並開始說粗口如「死黑警」、「打柒佢」。張稱有人將工程膠馬搬到自己跟前,於是他加快步伐走往警總正門。
被打中嘴角 口腔內痱滋感特別痛 但未有求醫
張金福續指,在行走期間有人對他「扯手扯腳」,引致另一批示威者迎面走向他。走近車閘時,他感到大腿被踢,背部亦被打,其後全身感覺到被打。正當他右轉走往車閘時,有一身型高大的示威者站在其右前方,並一拳打中其右嘴角,他稱口腔內有痱滋,感到特別痛,而經拳打後痱滋變得更大及更嚴重。他稱其後被示威者一輪「雷鎚豬腳」襲擊。
張金福隨即逃走,並跑上灣仔警署的扶手電梯,並撿起雪糕筒及水刮作防守。期間他感到有很多綠色鐳射光照其眼睛,令其眼睛疲勞,並被雞蛋掟中,期間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楊岳橋向他查問身份。其後他致電警總同事求助,最終同事開閘讓他從閘口內進。
張金福表示,事後並沒有求醫,他稱:「唔係好嚴重,加上政治環境我哋去醫院唔係咁理想。」
承認記事冊只寫「右口腔有痱滋更加痛」
在辯方盤問下,張金福承認事後在記事冊只寫上「右口腔有痱滋更加痛」,但未有寫自己受傷,而事發後亦未有即時拍下傷勢。他又承認錄口供時稱「口有啲痛,輕微受傷」,但未有感到嚴重痛楚,但否認被襲後沒有受傷。辯方又問,在主問時他為何沒有提及痱滋「爆左」,但控方再追問「大左定爆左」時,他才稱「爆左」。張回應指,「言語上咁表達會好啲。」
否認報導指控他帶頭衝入警總
張金福同意辯方所指當日未有發生闖入警總事件,辯方播出新聞片段,張同意聽到片中有人叫「唔好衝!」他否認辯方引述報導指控他帶頭衝入警總,但他承認當日未有表明自己正前往上班。
辯方續指出,新聞片段可見張金福曾推跌一名女子,張起初否認,並反問:「會唔會係佢阻住我呢?」但其後承認女子確實是被他推跌,但稱此屬「自然行為」。
案件明天(19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