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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無業男認刑毀何君堯辦事處 還押小欖候判 18歲男生感化一年

31歲無業男認刑毀何君堯辦事處  還押小欖候判 18歲男生感化一年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翌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的議員辦事處遭破壞。案發時18歲男學生及31歲地盤工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其中18歲男生早前已承認控罪,今日(1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而上次缺席聆訊的31歲地盤工,今日亦承認控罪,押後至8月24日判刑,期間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兩名被告︰朱沛恆(18歲)及陳柏爾(31歲),同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荃豐中心2樓何君堯立法會議員荃灣辦事處,無合法辯解而損壞該辦公室的玻璃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陳上次缺席聆訊,今日應訊時承認案情,指根據《蘋果日報》和荃豐中心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名被告於去年7月22日下午約4時半,與至少3名不知名人士用金屬枝架打破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玻璃牆。下午6時半,有人進入辦事處並破壞傢具、設施及雜物。至晚上約7時半,人群才散去。警方在現場撿取4個金屬座,並在金屬座上發現陳的指紋,其後在9月24日拘捕他。在警誡下,陳承認曾踢何君堯辦事處的玻璃牆,並用金屬座撞擊玻璃牆兩次,及後用4個金屬座擲向辦事處。

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社區主任其後檢查辦事處內的損毀情況,並確認維修玻璃牆的費用為29,620元及清潔費為1,000元。辦事處原來的保單拒絕續保,其後亦投保困難。

地盤工最近失業無法支付賠款 還押小欖候判

朱及陳需要分攤10萬元賠償額,即各人賠償5萬元。沒有律師代表的陳,表示自己現在無業,依靠共6,000多元津助生活,無法支付款項。

陳自己求情時稱,只是被社會運動氣氛影響而一時衝動犯案。他表示當日自己一個人放工後到現場,又重申到場後大部份設施已被破壞,自己亦只是發泄。

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紹明表示,由於被告已成年、未能賠償及有多項刑事定罪記錄,雖然陳與裁判官對答的思路清晰,但記錄顯示被告過往曾被判處小欖的住院令,令他猜測陳有精神科病歷。陳亦透露,現時每月需到精神科覆診,並需服用藥物。

温官表示,陳有精神病及有多項案底,不可能判處社會服務令,會考慮監禁式的刑罰,但因未掌握精神病歷對其犯案行為有多大影響,故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期間陳須還押小欖。

曾患過度活躍症男生判感化

另外就朱的判刑,温官表示案件有一定嚴重性,而且對他人的財產造成頗嚴重的損害。然而,朱在案發時只得18歲,必定是因為衝動而干犯本案。温官亦相信朱是受到社會氣氛及運動影響,而且破壞並非由朱一人所造成,朱亦已賠償5萬元。

温官引述感化報告內容,指朱自幼確診患過度活躍症,案發前多次就醫,精神科求醫記錄亦證明朱自去年社會運動起心情緊張。温官又指,朱是無案底的學生,有悔意及獲得家庭支持,經過這些法律程序後,已上寶貴一課。考慮到被告的年紀和精神病歷後,溫官認為除了考慮處罰,更要令被告改過自新,故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朱接受12個月感化。

案件編號:STCC 41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