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有示威者在紅磡堵路,便衣警尾隨其中3人離開,至表明身份後,稱遭3人拳打腳踢、箍頸,導致骨折留院12日。3人被控阻礙公眾地方及襲警兩罪,案件今日(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鄧卓榮(18歲)、伍浩賢(18歲)及鄧卓凡(20歲),否認於去年10月11日在紅磡明安街近必嘉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徐家俊;以及否認於紅磡道與德民街交界用竹枝及磚頭堵路。
案發時駐守紅磡警署特遣隊的警員徐家俊供稱,當晚身穿黑色便衣執勤,9時55分據指示到達紅磡道與德民街交界,目睹突然有200至300人衝出馬路,在十字路口聚集及堵塞交通。他留意到其中3名男子以小組形式行動,與其他在場者不斷拾起行人路被掘起的磚頭及竹枝,扔出紅磡道近必嘉街的馬路上。其間有人大叫:「有狗嚟,快啲走!」示威者隨即四散逃跑。
徐跟蹤3人至明安街時,目睹他們脫掉口罩及手套,於是上前捉住鄧氏兄弟的膊頭,並大聲叫:「警察!」又向附近同袍大叫:「幫手!」徐續稱,3名被告隨即向他拳打腳踢,令他感覺到手、頭、身及背均被打,其中首被告用左手拳頭擊中他的左眼,導致眼鏡破爛及跌在地上,「令我睇唔清楚事物」。
徐續稱,聽到3名被告不斷大叫:「藍絲打人!」之後一名警長協助制服次被告伍浩賢,徐則繼續捉住鄧氏兄弟。經一輪糾纏,徐稱遭鄧卓榮用手臂箍住頸部,鄧卓凡則捉住徐的右手,令他無法郁動及呼吸不暢順。期間徐聽到有人說:「我唔想對你動武」、「你唔想腫埋另一邊臉㗎?」、「你放手,我俾你走」。
徐稱感到生命受威脅,於是從褲袋拿出一罐胡椒噴劑,噴向鄧氏兄弟。鄧卓榮隨即倒地,徐目睹鄧卓凡退後至他的左後方,用手捏著他的頸部,令他難以呼吸。此時徐目睹另一警長將鄧卓凡拉開;但鄧卓榮則起身反抗,試圖掙脫徐的控制,經一輪糾纏,再有另一警員協助制服了鄧卓榮。
徐事後獲送院治療,證實左手骨折,須留院12日。照片顯示他的眼球呈通紅,眼部附近有瘀傷。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25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