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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寶琳站推撞站長 衣物驗出站長背包纖維 化驗師不排除其他途徑轉移

兩男涉寶琳站推撞站長 衣物驗出站長背包纖維 化驗師不排除其他途徑轉移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4日晚有市民包圍港鐵寶琳站,要求港鐵交代8月31日將軍澳線沿線提早關站原因,一名51歲港鐵休班站長報稱在車廂遭示威者拉扯期間受傷,兩名青年事後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後遭改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兩人否認控罪,案件今日(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入第3日審訊。政府化驗所化驗師鍾偉華供稱,他在兩名被告身上的衣物所發現的纖維與站長背包的纖維脗合,因此推斷兩者有接觸,惟在盤問下他承認纖維有第二度轉移可能性,即接觸過其他物件後再轉移,而此風險在公共交通工具環境較高。

大學生何梓聰(23歲)和營業員鍾展鴻(23歲)被控於去年9月4日在港鐵寶琳站內,聯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

負責檢驗紡織纖維的政府化驗所化驗師鍾偉華供稱,他於去年9月20日收到警方傳來的13件經包裝證物,檢驗目的為採集站長及被告物品的紡織纖維,兩者之間可否確立接觸證據。

鍾偉華指化驗結果顯示,在何梓聰的短褲上找到3條與站長背包脗合的黃色纖維;另在鍾展鴻的T-恤上找到6條與站長背包脗合的黃色纖維,故他推斷背包曾與兩被告的衣物有接觸,令背包的纖維轉移至被告衣物。鍾偉華又指,一至兩條纖維有可能是平時活動中隨機找到,屬「無意義發現」,3條纖維則為證據門檻。但他並不能重組接觸的模式或時間長短,因會受其他因素如壓力、衣物纖維脫落程度而有所影響。

在辯方盤問下,鍾偉華承認若背包接觸到不知名物件,而被告的衣物又接觸到該物件,有機會造成纖維第二度轉移,機會率雖然低,不過在多人擠逼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則有較高風險。辯方又質疑,衣物上的纖維可以是來自其他源頭,惟鍾偉華指當時有同款纖維出現的機會低。不過鍾也承認,不能百分百證明被告衣物曾與站長曾有接觸。

此外,他並不能排除證物從未受過污染,亦同意若將物品放同一桌面或手前後接觸過物品,會造成交叉污染。

負責攝錄警員18948劉文祥供稱,他看到鍾展鴻被制服時在地上時,身邊有頭套、長傘、口罩等物品,惟在播放警方片段後,劉承認未能在影片中看到地上有雨傘及電筒,他稱:「唔知係咪被告壓住左」,但對物品當時的位置沒有印象。

負責處理證物的警員6180張家文(音譯)供稱,事發後一天曾到醫院接收鍾展鴻的證物,回到慈雲山警署後作封存。而同日晚上,他亦在警署接收何梓聰的證物並封存,在送往化驗前證物一直由他保管並鎖在其儲物櫃。

案件下周一(8月10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16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