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示威者發起「三罷」,全港多區發生警民衝突。4名青年被指在天水圍天瑞邨一帶攜有士巴拿、打火機、索帶及食油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案件今日(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6歲女生獲准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控罪撤回。其餘3人否認控罪,押後至9月8日作審前覆核,續准保釋。
控方表示,與辯方商討過後,同意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16歲女生的控罪,但對於其餘3名被告,則會繼續檢控程序。
16歲女生承認案情,裁判官准她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凌晨4時許,警方接到市民報案指天瑞輕鐵站有30至40名深色衣服的示威者聚集,至5時許抵達現場後,目睹被告逃跑往天瑞商場方向,於是跟隨其行蹤。被告離開洗手間時,遭警方截停,背囊搜出索帶、口罩、鹽水等物品。
同案的地盤工高治和(22歲)及文員朱家熙(23歲)各自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17歲姓林男生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由於辯方要求控方嚴格地證明證物鏈,控方需時準備有關證人數目等資料,故裁判官押後至9月8日作審前覆核。
控罪指,高治和保管一把鉗及一把縲絲扳手,意圖用以損壞他人財產;另管有一包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控罪另指,朱家熙保管一把縲絲扳手、一把鐵鎚和一個打火機,意圖用以損壞他人財產;以及管有一包索帶和一把剪刀,意圖作非法用途。17歲男生則被指保管一瓶690毫升食油、一瓶250毫升酒精及一支噴漆。
案件編號:TMCC6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