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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六角匙 18歲學生認罪還柙兩周 判12個月感化

涉藏六角匙  18歲學生認罪還柙兩周  判12個月感化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堵路。一名18歲男學生在黃大仙被拘捕,被搜出8支六角匙等物品,早前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被告還柙兩星期後,今(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12個月感化。裁判官形容報告內容令人動容,亦相信被告有深切反省。

被告李卓謙(18歲)早前承認於去年11月11日在龍翔道和沙田坳道交界管有8支六角匙。

辯方形容報告內容「有血有肉」,上次庭上求情提及被告在單親家庭長大,而根據報告,李的家庭情況比上次所述更為悲慘。即使如此,但李仍能「企得住」,努力學習,甚至在在還柙期間,李仍渴望求學,並承諾會在開學後努力完成學業。

辯方引述報告內容指,李在被關押期間遵守規矩,對感化官非常合作、有禮貌。報告亦反映李有悔意,在犯事後曾主動尋求協助。

辯方指案件見報後,李就讀學校的校長和老師共撰寫了16封的手寫求情信,反映李在學校深受師長愛戴,亦得知李的啟蒙老師剛不幸過身。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的何敬恩博士亦為李求情。何博士於2016年認識李,形容李為人成熟、理性、觀察力強和有同理心。辯方強調,獲長輩如此稱讚是難能可貴的事,亦反映李並非無可救藥。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相信李未來會朝正確的方向行事。嚴官又表示,她每日閱讀多份不同被告的報告,當中李的報告是最令人動容,內容也十分正面,指李有深切反省,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

得知判刑結果後,數名旁聽女士一邊離開法庭,一邊拿着紙巾抽泣。

案件編號:KCCC80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