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黃之鋒去年參選區議會選舉,遭時任選舉主任蔡亮裁定提名無效,他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今日(8月7日)展開聆訊。黃於開庭前批評選舉主任權力不斷擴大,執行政治任務。
黃之鋒去年報名參選海怡西選區,於10月29日被通知其提名無效,成為去年區議會選舉中唯一一名被DQ的參選人。時任南區選舉主任蔡亮指,黃之鋒作為香港眾志創黨成員,必定與眾志所主張「香港獨立」可作民族自決選項之一的立場一致,裁定其非忠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違反《區議會條例》第34條有關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聲明的規定。惟黃之鋒在提名表格上,已在「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上簽署。選舉主任馬佩芬及蔡亮先後去信黃之鋒查詢其政治立場,黃亦曾在信中表明不支持港獨。
去信徐英偉 質疑選舉主任持外國國籍
黃之鋒於開庭前指,區議員不須宣誓,因此對參選人的要求不如立法會般高。他指,蔡亮為執行政治任務而DQ其參選資格,錯誤詮釋《區議會條例》,有違憲及濫權之嫌。
黃之鋒又質疑有選舉主任或其家屬持外國國籍,是「其身不正」,沒有資格審視參選人是否真誠支持及擁護《基本法》。他指昨日已去信民政事務務局長徐英偉及多名選舉主任,要求回應上述質疑。
黃之鋒指法庭效率低,是次聆訊拖延到8月,預計今日須用近半日時間進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