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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被控寶琳站非法集結 休班站長強拉下示威者面巾 否認推撞在先

兩男被控寶琳站非法集結 休班站長強拉下示威者面巾 否認推撞在先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4日晚有市民包圍港鐵寶琳站,要求港鐵交代8月31日將軍澳綫沿綫提早關站原因,一名51歲港鐵休班站長聲稱在車廂拉扯期間受傷,兩名青年事後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後遭改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兩人否認控罪,案件今日(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涉案站長李建宏供稱當日在車廂被示威者圍着質詢,期間強行拉下對方面巾,但否認因情緒激動而主動推撞示威者,案件明天續審。

大學生何梓聰(23歲)和營業員鍾展鴻(23歲)被控於去年9月4日在港鐵寶琳站內,聯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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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梓聰

8.31將軍澳線停駛 調景嶺站長曾當值被認出

51歲調景嶺站值班站長李建宏供稱,案發當日他放假,晚上得悉妻子入院,因此到寶琳站乘地鐵往將軍澳醫院。近晚上12時,李建宏看見寶琳站出口有約30名蒙面示威者聚集並破壞閘機,但礙於他們以傘遮擋,李建宏只看到有液體倒入閘機,觀察10多秒後便走入車廂。

李建宏走向列車車尾時,突然聽到有女聲大喊:「調景嶺站長!」他沒有回應,此時10多人走入車廂並圍著他說:「你做乜要叫警察?」李建宏猜測,自己於去年8月31日及9月1日在調景嶺站當值,當日將軍澳線臨時停駛惹來市民不滿,有警察曾入過該站,但他稱自己並沒有報警,故被示威者認出。

其後李建宏從第六卡車廂行去車頭欲離開,但仍被示威者跟隨,期間亦有記者在場。他稱示威者不停問:「你係咪調景嶺站長,點解你要叫警察?」李建宏感到驚慌,因不知示威者為何跟着他,走到車頭後又返回車尾。他稱示威者開始粗暴對待並攔住他,李即表示︰「請你哋全部離開!」他又稱雙方身體已緊貼,「好似迫巴士咁。」

站長稱扯下示威者面巾 惟跌眼鏡未能看清樣貌

李稱示威者一度離開車廂,只有記者跟隨著他,後來有4至5名示威者再度走入車廂,並拉扯李建宏的背囊,自己即跌在地上,起來時問:「做咩咁粗魯扯我袋?」有一戴帽、眼鏡及蒙面男子欲搶其雨傘但不成功。後來李與示威者拉扯並一同跌在地上,一名壯碩男子壓在其身上,他把男子的面巾扯下,想識別其身份,又以為他露出真面目後會離開。但有500度近視的李建宏因眼鏡被撞跌而未能看清對方樣貌,只見其半邊面及衣著。男子隨即以手捂面,後來人群散去,警察到場。李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右頸及身體有被抓傷痕跡。

李建宏表示,案發過程令他驚恐及徬徨無助,「感覺班人無理取鬧,又喺度破壞,佢哋圍我又驚會打我。」辯方盤問時指,去年8月31日晚上將軍澳線停駛,致市民當日在調景嶺站表達不滿,李建宏承認自己當日值班並曾以站長身份與市民對話,但他並不知道有港鐵職員曾表示在9月4日會派員交代事件。

否認情緒激動主動推撞:佢地自己迫上黎

李建宏同意辯方所指起初可主動離開車廂,而示威者亦未有阻止他離開。辯方其後從新聞片段中指出,示威者離開後,李反跟隨記者。惟李否認稱:「係記者跟住我。」他否認辯方所指自己因情緒激動而找記者出氣,又不認同自己在盛怒下未能控制情緒,出現片段中主動推撞示威者的畫面,李稱:「係佢地自己迫上黎。」

在辯方盤問下李建宏承認「認錯人」,改稱該名搶傘的人是沒有戴眼鏡。辯方指與李有身體接觸的人眾多,李承認沒有留意案中兩人的衣著特徵,但不太同意是根據控方指示而潛移默化地只就該兩人的行為作供。

辯方案情指,李建宏對示威者有敵意並拒絕對話,故他為了鬥氣而不離開車廂。而案發時的推撞是由李建宏主動襲擊在場人士引起,並強行扯他們面巾。李不同意,稱示威者曾推撞他,只是片段未能拍到。

控方覆問時則問李建宏,他當日放假,是否有權力代替公司回應。李回應指沒有,「根據公司指引,應該由公關部回應市民質詢。」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KTCC16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