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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司法覆核林鄭延後立選 斥「不如你燒咗本《基本法》佢啦」

郭卓堅司法覆核林鄭延後立選 斥「不如你燒咗本《基本法》佢啦」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上週五(7月31日)以疫情為由,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與朋友陳潔冰今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郭批評林鄭以《緊急法》凌駕《基本法》,又斥「如果你咁樣玩,不如你燒咗本《基本法》佢啦」。他要求法院緊急開庭頒佈禁制令,並希望能夠在全國人大本週六開會前阻止選舉延期。

郭卓堅指,林鄭月娥的決定違反多條《基本法》,包括《基本法》第69條規定立法會每屆任期為4年、第48條第2和第4項亦列明特首要執行《基本法》,以及決定政府政策和發布命令、第104條規定特首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他又提及,選舉在國際人權公約之内受保障,將立法會選舉延遲一年並不合理,強調《基本法》凌駕本地所有法律,即使人大都不能在港設立任何與其抵觸的法律,斥「如果你咁樣玩,不如你燒咗本《基本法》佢啦」。

郭卓堅(中)、陳潔冰(右)

促政府派錢補償疫情失控:好過掟錢入明日大嶼

郭卓堅續表示,香港自2月起有逾29萬人獲豁免強制檢疫,導致本地第三波疫情爆發,亦有證據顯示基因排序相似,認為特首行政失當,需就大眾損失負責。他又稱,「我都係持份者,我夜晚唔可以出街食飯」,要求特首每人派一萬至三萬元,振興本港經濟,「好過將啲錢掟咗入明日大嶼度」。

郭卓堅曾多次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惟因多次敗訴而被判需支付156萬訟費。他今年5月被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並表示不會因破產令而影響繼續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