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距離共融有多遠?】
6月20-21日,我們的聾人電影與表演藝術 Deaf Makes Art 進行了首兩場聾人電影欣賞沙龍,連續兩日放映了多部香港本地及海外的聾人電影,分別邀請了黃耀邦 Jason Wong 和 張倬豪 Anthony Cheung 兩位本地聾人導演來現場做分享和討論。從香港聾人電影的現狀,到談及手語教育、聾人文化、聾人社群,以及聾人權利,參與討論的觀眾和嘉賓都提及不少值得反思的問題,而這些問題的本身也折射了社會上或許普遍存在的對於聾人的偏見、忽視甚至歧視。在此,我們希望整理部分活動現場提出的問題,希望將討論再度打開,以問題為路徑去嘗試梳理和建構一種可能的溝通、互相理解。也許在每個人都在自己能力所及之處多一份理解和行動,我們才會更接近一個共融的社會吧。
在此,我們僅列出部分當天觀眾或嘉賓提及的問題,並嘗試做出回應,亦邀請各位聾人或對聾人文化感興趣的人士一起回應:
1)「全世界聾人都用同一種手語溝通,更方便不同地區的聾人和健聽人士溝通,這不是更好嗎?」
請問如果要求全世界的健聽人士都說同一種語言,這位健聽觀眾會如何回應呢?不同地方的聾人社群都有其自身獨特的手語文化,不同的手語也代表著各地不同的文化。即使香港的手語亦並沒有統一,一方面由於香港的手語教育長期被忽視甚至被打壓,導致手語的生存和傳播空間難以展開;另一方面,部分聾人認為手語不必要可以尋求統一,語言的自然發展和演變必然會帶來不同的變體,不同年齡、社區、聾校等不同經歷的聾人會有不同的手語打法,這都可以說是語言演變的自然狀態,例如粵語口語中「廁所」和「洗手間」是一樣的,手語打法的豐富與多樣應得到尊重。
而關於國際手語,可以參考世界聾人聯盟(WFD)及國際手語翻譯協會(WASLI)公告會員函對於國際手語的說明:
「國際手語(IS)並不具備語言的完整特性,純粹是跨語言溝通使用的工具。國際聾人聯盟針對成員國的調查顯示各國聾人代表並不認為IS是一個語言,雖然IS用於國際事務的溝通,它並不等同於世界語(Esperanto),因為它並沒有固定的詞彙手語及固定的語法規則。
……
世界聾人聯盟(WFD)強力建議學習及教授各國當地的手語,並不支持各國手語的統一。WFD也認為各國的聾人小孩有學習手語的權利,這立場在聯合國簽署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中有提及,國際手語翻譯協會(WASLI)也支持這一點,使用國際手語(IS)不應取代各國當地的手語。」
*參考:
《香港聾人歷史(第一冊)》
《世界聾人聯盟(WFD)及國際手語翻譯協會(WASLI)公告會員函》 - 中文譯本
2)「聾人與健聽人溝通困難,聾人有先天disadvantage。」
當此觀點被提出時,現場有不同的觀眾都對此表達不同意見,例如有觀眾回應說「Disadvantage不是一個適合的詞語,disadvantage以缺陷或不足來定義人,忽視了聾人本身的不同能力。」而之後發言者補充提到他所說的「disadvantage」意指「蝕底」(吃虧),不是「不足」。
首先,以這個詞去簡單形容聾人與健聽人之間的關係,太過簡單且有失偏頗。先不論「溝通困難」與「先天disadvantage」是否有直接因果關係。即使我們用「蝕底」來形容,亦應有必要去瞭解是什麼前提或社會背景導致了這種「蝕底」的存在。這種「蝕底」絕不是「先天」或生理上的情況,而是社會結構上長期普遍以健聽主導的政策、文化、教育等,導致聾人社群公平參與社會的權利和機會遲遲得不到支援和足夠重視的「後天」情況。
其次,如何解決溝通困難的問題?回顧聾人的歷史,手語曾遭受超過一個世紀的語言滅絕。1880年在意大利米蘭舉辦的國際聾人教育會議(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the Education of the Deaf, ICED),由健聽與會者主張口語教學(以讀唇和發聲訓練為主的口語教學法)比手語教學更為優越,並頒佈在學校?禁用手語的決議。由此手語教學一直受到忽視和壓制,甚至禁止,這對聾人文化及社群的發展造成極大影響。直至2006年聯合國採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後,聾人使用手語的權利以及手語資訊的流通才得以提倡及增加。到2010年,加拿大溫哥華第21屆國際聾人教育會議上,委員會作出了正式道歉,認為禁止手語會帶來危險的後果,亦是一種違反人權及憲法權利的歧視行為。可見,將溝通困難的責任單一歸結於聾人的「先天」,甚至要求聾人用學習「讀唇」或安裝「人工耳蝸」來適應健聽主導的世界,是霸權的行為吧。事實上,有很多聾人組織都在致力於保護和傳播手語文化,如果健聽人士都有興趣瞭解多一些手語,或許溝通的困難可以轉化為更共融的交流。
3)如何鼓勵更多人學習手語?
當天有健聽觀眾很關心地想跟大家一起提議如何鼓勵更多人學習手語,有提問是否可能在學校內推廣手語教育,或者為學生提供手語興趣班。但現場的聾人導演和觀眾都表示在香港學校推動手語教育暫時都是困難重重,各自都曾在經歷過被拒絕的情況,甚至有健聽觀眾表示如果自己是家長,可能也未必會讓自己的孩子學習手語,認為「手語沒有市場」。我們為此糾結的現狀感到擔憂。手語推廣的困境也許往深一層推,即會看見在主流社會結構上對於手語的忽視,尤其是為什麼政府遲遲不確定手語作為官方語言。
於2017年,香港立法會曾爭取將香港手語設立為官方語言,卻遭被否決。事實上,香港的聾人佔數為香港總人口的2.2%,即大約15萬人;而當中只有約3,900人懂得手語。懂得手語的聾人,以手語作為第一語言進行溝通,尚且也被人誤會,問題的根源必須追溯回聾人的母語發展史。
香港手語建基於從內地移民至港的聾人所建立的一套帶有自身本鄉手語色彩的手語系統模式。當年手語因聾校及聾童會的採用作為教學語言而普及起來。70年代,助聽器的改良、加上政府大力推行融合教育,聾校漸漸衰落。時至今天,全港的聾校只剩下一間,但它奉行的是口語為主的教學語言政策,有限度地納入手語爲教學語言。能操手語的聾人逐漸減少。
說到底,手語的普及性必須要讓聾人自身重新掌握手語作為天賦語言。這樣的情況,不得不提及政府的共融教育方針扼殺了聾人學習一套本屬他們的發聲工具,必須符合主流教育基制下與健聽學生共用一套語言學習。聾童為符合需要,需佩戴助聽器或植入人工耳蝸進行融合教學。如此,聾童在聽覺被屏障的狀況下,透過不完全的聲音和唇讀,難以完全明白別人談話內容,更是令他們難以理解課堂學習內容。
如是,我們可望之事,是在於更多的聾人重新掌握話言、自身的話語權。事實上,手語在健聽人士中亦漸漸獲得注視。詳細可參閱下一則回應。
5)「健聽家長不會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學習手語,因為沒有市場」
不同的聾人團體在推廣手語一事上,持續多年作出努力。事實上,香港中文大學開設的手語課程,每學期也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中大亦致力推動手語語言學研究,成立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開辦全亞洲首個以手語/口語雙渠道雙語研究為重心的兩年制銜接學士課程,提供手語語言學、聾人教育、特殊需要兒童語言發展、手語傳譯等各項培訓工作,令手語逐漸不再只是聾人專用。畢業生的出路多元化,可在教育、非牟利機構及手語傳譯等方面發展事業,接受進一步培訓後,更能成為優秀的教師、社工、輔導員、臨床心理學家及語言治療師等。而不同團體,例如香港手語協會、龍耳、腦舍、聾福、聾協等團體都不斷舉辦手語課程,每年吸引不少人參加。
最近更有一些提倡者相信學習做手勢或者用手語訊號可幫助未懂說話的寶寶與父母進行溝通,從而降低寶寶和父母挫折感。一些手語導師提倡寶寶若可以早點跟父母交流,將有助他們更早開口說話。手語甚至可能推進使用詞彙和閱讀的技能。這方面著名的手語書有教育工作者Joseph Garcia所寫的《和你的寶寶說手語》 (Northlight,1999)以及心理學家Linda Acredolo and Susan Goodwyn的《Baby Signs》 (McGraw-Hill, 1996)著。
6)「聾人拿綜援,很懶惰。只看見很少量聾人的努力。」
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部分聾人在經濟上無法自給,並不全是他們的責任。我們需要知道,由於社會對聾人認識不深、聾童在主流學校就讀時沒有得到適合的支援,以至他們的語文能力或成績未如理想,曾有聾人即使成績乎合升讀大專教育,卻因為學院沒有提供手語翻譯員陪同上課,而被拒絕取錄(https://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ed/ed_ie/papers/ed_ie061...) ,在奉行知識型經濟的香港,聾人在求職時需要面對種種困難,這些困難並不是單靠個人能力能夠改變的,而是需要社會的配合和理解,在教育、政策、文化上作出改變。
7)「什麼人有興趣推廣聾人文化?只有聾人?」
聾人文化強調「聾」是一種不同的人類體驗,而不是一種殘疾,聾人文化其實除了手語語言本身自帶的其特有的文化特質之外,還有聾人的身份認同以及生活方式、資訊接收和輸出的方式。一般人稱呼聾人,可能會用「聽障」、「失聰」、「失去聽力」,但這樣的說法會讓聾人覺得自己是「有障礙的」。因此透過推廣「聾人文化」,期望重新定義「聾人」,讓聾人得到自信,聾人不是失去聽,而是得到手語,得到聾人文化,是一群使用手語的少數民族。事實上,除了由聾人管理之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香港聾人協進會(聾協),以聾人、聾人子女和手語翻譯所組成的聾人事務所「守語者」等機構一直致力推動聾人文化,為聾人、弱聽人士、其家人,以及其他殘疾人士提供服務外,不少機構亦一直努力推廣聾人文化,例如由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語言學及現代語言系鄧慧蘭教授創立的「語橋社會資源有限公司 (語橋社資)」,以語言學研究成果及前線經驗為基礎,發展專業服務,為有需要的群體及其家庭提供支援及訓練;在溝通、教育和社會共融等層面推廣「手語雙語」和聾人文化,期望建立無溝通障礙的多元社會,實踐多元共融。亞洲民眾戲劇節協會及社區文化發展中心,多年來也積極籌辦香港國際聾人電影節,推廣聾人文化。
8)「英國的聾人電影發展蓬勃,獲得很多資助。而香港聾人電影發展缺乏資助,聾人有努力爭取嗎?」
過去十年來,香港國際聾人電影節持續推廣聾人電影在香港的傳播,但可獲得的資助依然非常有限。而近期才剛首次獲得社會福利署的資助,可以舉辦本次「聾人電影與表演藝術 Deaf Makes Art」。
香港聾人亦一直為自己爭取權益,參與大大小小的遊行示威,例如「聾人力量」促請政府撥款支援手語雙語教育、七一遊行爭取還我手語/手語是語言等,自2009年起,不同聾人團體合辦香港聾人節,發表《無言的呼喚—國際聾人日立場書》,呼籲加強聾童教學,推廣手語及改善聾人服務及資訊提供,及推廣殘疾人權行公約,消除社會歧視,推廣聾人文化等。香港聾人在爭取權益方面,從來都不是缺席的一方。
Reference
手語文化
「手語是語言,而不是聾人的限制」。
「其實手語就是聾人的語言,既然健聽人士不會隱藏自己的語言,為甚麼聾人要因使用手語而感到自卑呢?如果手語逐漸消失,聾人就猶如被這個社會孤立一般。」
——聾星
社會參與的權利 - 知情權
「聾人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公平的機會。」
——聾人力量
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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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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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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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教育家、美國手語翻譯安娜·朗德斯所寫,「一個人是否是聾人社區成員不是由聽覺受損程度決定的,而是由個人的認同感和相應的行動決定的」。[6] 正如所有社會團體都是通過個人選擇加入的,成為聾人社區的一員需要個體自身的認同和其他成員的接納。[7]
聾人文化在《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第四段的第30條得到認可,該條規定「殘疾人有權,在和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認可並支持他們具體的文化和語言身份,包括手語和聾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