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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清場案 辯方稱被告身攜急救證 女偵緝警稱「無印象」

8.3清場案  辯方稱被告身攜急救證  女偵緝警稱「無印象」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8月3日的「旺角再遊行」,入夜後有大批示威者於旺角區設置路障,9人被控非法集結罪,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負責制服其中一名被告的「速龍」和女偵緝探員今出庭作供。辯方指被告持有急救證,質疑負責處理證物的女探員未有發現,女探員僅稱:「無印象。」

案發當時為機場特警的PC13618戴雲途(音)當晚以特別戰術小隊成員(俗稱「速龍」)的身份,在㕵角拘捕了本案的第七被告,即任職地盤文員的陳嘉汶。

戴表示戒備時,在盾與盾之間看到被告身穿黑色上衣、黑色破洞長褲,戴着黃色頭盔、透明眼罩和有濾罐的口罩,頸上掛有一條紅巾。戴在收到上級指示後衝前驅散,用雙手扼着陳的右前臂,同時高呼:「警察,趴低!」而將被告拘捕。戴供稱,被告有順從指示先跪下,然後再趴下。

辯方向戴指出,當時被告是被人絆倒後才跪下,因而造成膝上傷口,而非因被警方制服而跪下。戴表示不同意被告在被捕前已跪下,又稱因被告呈趴的姿勢,故看不清她膝上的傷勢。

辯方另外亦質疑戴如何能在相隔約一百米的距離,在不足一秒的時間仔細地看清被告的衣著。戴堅稱能清楚看見。

辯方問戴有沒有其他警員曾接觸被告,戴僅表示不清楚。辯方於是播放被告被捕時的片段,拍得一名速龍和一名刑偵探員按著被告。辯方問戴,片段中的速龍是不是他本人。戴原本稱不肯定,但在追問下卻否認片段中接觸被告的是他本人。

在速龍PC13618戴雲途(音)拘捕被告後,女偵緝探員8337到被告身旁支援戴。因戴指稱被告曾逃跑,故此女探員為被告鎖上手扣。

就被告的傷勢,女探員承認被告曾表示腳痛,於是為被告查看並發現被告的右膝的確有擦傷,但當時她身旁沒有消毒藥水,故沒有為被告消毒。女探員強調被告當時曾言不需接受治療。辯方大狀向女探員指出,被告事後曾到急症室求診。

辯方又向女探員指出,被告當時銀包內有聖若翰急救證,質疑女探員在搜查時竟未能發現。女探員稱:「無印象。」辯方遂表示被告是地盤文員,經常要用急救知識為地盤工急救。

案件明日續審

9名被告包括16歲少年、鄧姓男生(17歲)、陳駿霆(19歲 ,學生)、韓明恩 (23歲,學生)、廖智峯 (23歲,學生)、陳嘉汶 (35歲,地盤文員)、伍兆銘 (25歲,物業管理經理)、方施陽(21歲,學生)及蘇澄怡(23歲,文員)。他們同被控於去年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首被告16歲少年他另被控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案件編號:KCCC 20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