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建制派力推的粵港澳「健康碼」計劃,因本港出現第三波武漢肺炎疫情,推行無期。長住內地的港人難以回港在9月6日立法會選舉中投票,有建制派憂慮選情。不過根據《立法會條例》,並非經常在港居住的港人,並不符合投票資格,根據政府統計處數字,截至2019年中長住廣東港人達541,900人。選舉事務處回覆本網查詢時,僅重申會透過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選民登記住址及抽樣查核。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28條規定,香港居民必需「通常在香港居住」並呈報其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方有資格申請登記為選民。
不過目前大量港人北上長住,不符合「通常在香港居住」的法例規定登記為選民。根據政府統計處透過入境事務處的港人出入境資料,在2020年4月估計截至2019年中有541,900港人通常逗留在廣東省。
此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立法會口頭質詢,截至2018年年底,單計60歲以上人士,估計「通常在廣東逗留的香港居民」人數為119,800人。
去年內地亦推出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居住證制度,讓已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有穩定職業/就業及居所的港澳台居民申領。根據上述同一條口頭質詢中,截至2020年5月,已有約23萬港人已申領內地居住證。
社會福利署下的「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容許長居內地的港人申領社會福利,截至2020年5月31日,透過兩個計劃申領公共福利金及綜援的人數合計為21,461人。
本網向選舉事務處查詢,有否透過比對入境事務處出入境資料、內地居住證申領人及「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申領人的資料,以找出不符合《立法會條例》下「通常在香港居住」定義的選民。選舉事務處未正面回應,僅重覆目前的查核方法,即 ——
- 查訊未能投遞而遭退回的投票通知卡個案;
- 與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覆核選民登記住址;
- 查核一戶多人或多姓的登記住址;
- 隨機抽樣查核選民;
- 查核資料不完整或疑似非住宅的地址;
- 查核已拆卸或空置待清拆建築物的地址 等。
選舉事務處間接承認未有查核港人出入境資料,以及與社會福利署「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申領人作比對。
選舉事務處又引述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的《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4.11段稱,「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人是指除偶爾或暫時離開香港,如外出度假等,該人慣常及一般以定居為目的在本港合法居住。每宗個案須按本身的資料審查。該人離港時間長短、離港理由、他/她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居住的地點,以及他/她在香港所保持的聯繫等,都是相關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