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主要幹道進行堵路。兩名女學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日(2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兩人獲准自簽2,000元和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回。
控罪指,兩名女學生葉凱童(19歲)和黃亮熒(18歲),於去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近盈鳳里連同其他人留下路障,可能引致阻塞,對車輛和行人造成不便或危害。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警方在龍翔道新光中心天橋巡邏時,看到10至15名身穿黑衣、戴口罩的示威者在架設路障,企圖阻塞龍翔道的交通。警員上前警告及追截時,其後將示威人群中的兩名被告拘捕。葉當時身穿黑衣,戴口罩、手套及棒球帽。警方在葉的背囊中搜出一支食用油;黃當時同樣身穿黑衣、戴口罩,並被搜出3雙手套、一個口罩和一個棒球帽。兩人承認案情。
案件編號:KCCC9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