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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攜鐳射筆索帶等 20歲學生被控管攻擊性武器等3罪

涉攜鐳射筆索帶等  20歲學生被控管攻擊性武器等3罪

(獨媒特約報導)一名20歲學生今年1月在油麻地遭警方截停搜查,涉攜鐳射筆、索帶和對講機。事隔逾5個月,他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今(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至9月10日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

20歲被告文永發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據悉,被告是網媒《蛋蛋俱樂部》的記者,案發時並非在進行採訪。《蛋》多名成員今日亦到庭旁聽,離開時用遮陣護送被告離開。

控罪指,文於今年1月25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60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同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3袋索帶,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以及同日同地管有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管一部對講機。

文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在報稱地址居住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KCCC 18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