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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中六生水樽掟濕警認襲警判感化 還柙寫信指:獄中的是我,最煎熬的是父母

17歲中六生水樽掟濕警認襲警判感化 還柙寫信指:獄中的是我,最煎熬的是父母

(獨媒特約報導)大批市民去年8月圍堵機場示威,其間爆發警民衝突,更有警員一度拔槍,最終多人被捕。一名17歲中六生當日涉向警員投擲水樽,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今日(7月22日)判處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並於庭上讀出被告還柙時所寫的求情信指,自己接近成年理應不需父母擔心,明白「在獄中的是我,最煎熬的是父母。」

17歲被告姓莫,早前承認去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襲擊警長X。

裁判官鄭紀航在判刑時指,在索取被告的感化、勞教及更生中心等報告後,另外經青少年罪犯專案小組討論,指被告適合判入更生中心及接受12個月感化。裁判官又指,被告的行為若從壞方向發展,會傷及無辜,並損壞機場的財產,考慮到案情嚴重,需判處阻嚇性的刑罰,但被告及早認罪,最後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

鄭官又讀出被告還柙時所寫的求情信,被告指對於父母勞碌半天到壁屋探望感心痛,又指自己將成年,理應不需父母擔心,看到他們憔悴的面孔,明白「在獄中的是我,最煎熬的是父母。」被告的父母今日亦有陪伴出庭,其母親聽到信中內容時不禁拭淚。被告的信中亦提到,明白社運不應向暴力方向發展,他又希望裁判官明白自己已真誠悔改,願意承擔責任,日後再面對社運會冷靜客觀對待。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中學文憑試成績今日已有結果,他的成績符合大學聯招最低要求,並能入讀本地副學士有條件錄取的課程。裁判官鄭紀航一度問,「被告嘅案底會否影響學校收唔收?」辯方指不會。辯方又指,被告過去一年有反思並有很深的悔意,在求情信中提及自己支持運動的方式不對,並向被他傷害的人包括警員、老師及朋友等致歉。辯方表示被告因一時衝動才會犯錯,亦早已認罪,警員最後未有受傷,只是衣服被淋濕。她希望裁判官能接納被告一時衝動,讓年紀尚輕的他有更生前途。

案情指出,逾千名示威者去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聚集,有警員奉命到場驅散,示威者隨即湧向警車,並以硬物、水樽扔向警車及以鐳射筆照射,其間被告趁一名軍裝警下車時向他投擲水樽,事後被制服。

案件編號:ESCC166/2020